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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发展改革委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政策法规科 发布时间:2023-01-30 21:13:06 浏览次数: 【字体:


本溪市发展改革委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报告

 

2022年以来,市发展改革委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部署开展各项工作,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不断健全完善法治工作机制,持续推进法治建设规范化。现将市发展改革委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1.明确责任,完善组织领导体系市发展改革委成立由党组书记、主任担任组长,副主任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分管法治工作的副主任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委主要领导作为全委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带头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亲自部署、督促检查依法行政和法治机关建设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委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管工作领域各负其责、分工协作,指导和督促分管科室依法行政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2.加强学习,提升法治意识素养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把总书记治国理政重要论述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切实增强我委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2022年市发展改革委建立部门领导班子“会前学法”制度,确保学习活动的频率和质量制定和印发《市发展改革委党员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及学法清单》(本发改党发〔2022〕26号),将国家及省、市法治建设重要文件,重点公共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与发改执法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纳入学法清单,通过学法活动有效提升全委党员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与法律素养,切实增强我委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确保依法行政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3.统筹谋划,明确重点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中共本溪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试行)》精神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明确法治建设指导思想和重点工作,推进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部门工作职能起草了《市发展改革委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本发改发〔2022〕59号)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在全委上下形成了法治政府建设齐抓共管氛围

二)加强制度管理,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能力

1.落实外聘法律顾问制度按照相关工作部署,2022年我委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经验丰富、能力较强专业律师担任本单位法律顾问,目前已正式签订聘用合同,约定双方责任义务,不定期联系并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2022年以来,我委法律顾问依据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已协助我委在十余个重要合同签订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在重大决策、法律咨询、化解矛盾等方面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外脑”作用。

2.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强化对全委执法行为的监督和审查明确重大执法决定范围、法制审核程序及审核要求,对超越权责清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正确、程序不合法、处罚不适当的执法决定一律不予通过审核,保障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合理性。2022年按照辽宁省行政执法考核方案及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将市发展改革委行政执法及相关配套制度进行梳理完善并公示,进一步明确审核的具体内容、依据和审核重点,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和效率。

3.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强化执法监督,不断规范发改领域执法工作。建立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制度,制定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经市司法局确认并正式下发后,在本单位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企业监督;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部门网站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对各类行政执法决定进行公示,严格遵守公开时限2022年已公示行政许可16项,涉粮行政检查14项。日常执法工作中,执法人员严格落实全过程记录,加强执法案卷管理,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在深入自查的基础上接受省、市各专业部门的案卷抽查,确保执法案卷主体合法、事实清楚、依据准确、程序合法,裁量适当、文书规范。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入口”工作,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加强行政执法培训,组织开展“三项制度”、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培训,执法队伍力量显著加强

4.建立健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闭环机制。为进一步规范发展改革系统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提升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整体水平,积极适应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新形势、新要求,构建起“发现问题——反馈问题——整改提升”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闭环机制结合发改工作实际制定印发《构建全市发展改革系统行政复议行政应诉闭环机制的实施方案》(本发改发〔2022〕203号)进一步规范发展改革系统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严格履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定职责。

(三)推行阳光政务,打造公开透明政务环境

1.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辽宁省政务公开工作规定》工作要求,严格执行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认真做好委网站平台建设、设置栏目和动态更新工作,及时签收和回复各类依申请公开信息,积极回应“12345热线”等社会投诉举报等关切的热点问题,搞好政务服务宣传,推行阳光政务,增强政府公信力,推进依法行政,以敢于担当、真抓实干的精神,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2022年充分发挥市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全年发布政务要闻、工作动态、信息公开目录信息等等信息240余条

2.规范文件审查程序。认真履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程序,对委内重要文件进行严格审查,履行审核报备流程。严格执行《辽宁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办法》,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2022年进一步规范委内文件制发工作程序,对拟发公文的文件性质、公开属性、公平竞争审查情况纳入签发单必填项,与文件共同存档备查。定期梳理、统计、复查现行规范性文件和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文件避免漏审错审情况发生,确保出台的文件合法合规。

(四)健全决策机制,严格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坚持依法行政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并将其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学法重要内容,纳入会前学法活动。实施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切实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把重大决策作为主要领导的第一责任,坚持带头调查研究,带头征求各阶层、各领域意见建议,带头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重大决策依法依规,符合党和国家政策,符合省情市情,符合人民群众的意愿;各分管领导坚持“一岗双责”,确保重大决策承办始终保持正确方向;各业务科室作为重大策出台的承办机构,在决策草案形成过程中,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决策事项外,采取座谈、听证、实地走访、发征求意见函等方式听取各方意见;对于专业性、技术性较强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的决策事项,组织第三方机构评估论证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与国家和我省相关政策精准对接、有效衔接,合法合规。2022年我委重大决策事项,均由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研究审议过程由专人记录,并按相关规定存档管理。

(五)开展宣传教育推动普法责任落实到位

普法作为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先导性工作,统筹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科学谋划部门“八五”普法工作,编制《本溪市发展改革系统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方案》(本发改发〔2022〕204号)。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围绕高质量发展目标在投资管理、信用体系、价格管理、招标投标及粮食安全、管理和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广泛开展法律宣传。2022年以来,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教活动,以“3.15消费者权益日”“5.15政务公开宣传日”、 “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26”禁毒日、“管道保护月”“粮食安全宣传周”“节能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为契机,结合职能通过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微信等各种媒介进行法治宣传;积极通过“学习强国”“干部在线学习网”等平台拓展党员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学法途径有效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组织全系统工作人员开展学习宪法,积极参与“旁听庭审”活动和宪法法律知识网络考试。

二、存在的难点问题

过去一年里,市发展和改革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部分问题不容忽视。一是在学习宣传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存在宣传不到位、覆盖面不够广、形式不够新颖等问题依法行政意识有待提高,法治宣传、执法培训需要进一步深化二是行政执法事项较少,部分执法科室对行政执法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三是行政执法行为需进一步规范,案卷质量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3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发展改革委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从以下三方面入手,推进高水平高标准法治机关建设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中心工作常抓不懈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不断强化全委法治政府建设意识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执法效能。深入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活动规范行政执法流程深化行政执法培训,强化执法监督提醒,切实提高发展改革队伍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三是加强法治宣传增强法治意识不断拓展普法途径丰富宣传平台载体,创新宣讲教育形式,多形式多层面普法营造浓厚学法氛围。继续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更好发挥法治工作对发展改革中心任务的服务和保障作用,推动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