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完成对本溪市菩寿山 公益性墓园定价工作
我委根据《辽宁省公墓管理办法》(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296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工程的意见》(辽政发[2013]7号)及《辽宁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规定:“城乡公益性公墓的运行管理不以盈利为目的,收费标准由同级物价、民政部门按照非盈利和兼顾当地居民承受能力的原则核定,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
11月,我委对菩寿山公益性公墓按照不超过最高限价标准设立高中低不同的收费区和免费区。根据成本科成本监审报告,制定了本溪市菩寿山市级公益性公墓基准收费标准,在基准收费标准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限的幅度内企业自主确定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