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印发《辽宁省粮食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试行)》
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印发《辽宁省粮食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试行)》
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粮食和物资储备执法督查工作规程的通知》(国粮执法规〔2020〕245号)《粮食流通执法督查办法》制订了《辽宁省粮食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并于2021年9月28日印发实施。
《规范》共五章三十二条,明确了监督检查、案件受理、行政纪律等具体事项,旨在切实加强全省粮食执法队伍建设,规范各级粮食监督检查工作人员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履行依法行政、依法管粮的职责。是各级粮食监督检查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的办事规则、工作程序、言行标准、纪律要求的基本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