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发布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3-22 14:07:49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已经2020年11月5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1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务院同意,现予发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4年发布的《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4年第15号)同时废止。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