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开展汛期粮食安全生产检查
为贯彻落实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6月17日,本溪市发展改革委汛期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一行5人,对本溪明山国家粮食储备库、辽宁本溪大峪国家粮食储备库进行汛期安全储粮、安全生产检查。
一查防汛责任落实。要求各收储企业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树立防大汛、抗大灾、抢大险的意识,做好应对各种极端天气准备。完善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做好各项防汛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二查防汛重点环节。在企业自查基础上,组织人员重点排查各库点储粮设施设备、化学药剂和生产经营场所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提出整改意见,要求企业立即整改到位。
三查防汛物资准备。督查防汛抢险物资是否到位,防汛物资是否调得出、用得上,为开展防汛抢险做好充分准备。
四查汛期信息报告。要求各储粮点做好汛期值班工作,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全员值班制度。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保持通讯畅通,确保险情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应对,及时处置。
检查组按照“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隐患必排,有问题必改”的方式开展工作,及时检查排除安全隐患,确保我市粮食系统汛期安全无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