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深入推进国家发改委 商务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落地实施工作
根据国家发改委 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的通知精神,我委认真组织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省、中)直有关单位全面落实相关工作,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施工作。
全面实施并不断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建设更高水平市场经济体制的有效途径,有利于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深刻转变,有利于进一步营造法治化便利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市发改委充分认识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重要意义。会同市商务局将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发改经体〔2019〕1685号)文件转发至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市直各部门。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坚决维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下一步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清单信息公开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