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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印发《辽宁省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意见》

来源:粮食和物资储备科 发布时间:2019-09-12 09:38:10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日,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印发了《辽宁省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意见》(辽粮发〔2019〕96号,简称《意见》),明确了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提出了推动《意见》实施的保障措施。

《意见》指出,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辽宁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职责,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意见》提出,要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粮油储存安全责任暂行规定》《粮油安全储存守则》《粮库安全生产守则》等粮食行业法规要求,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体系,全面落实监管职责。创新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机制,加大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力度,大力推进粮食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与应急管理部门协同联动,构建全省上下统一高效、分工合作、监管有力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网络,严格控制粮食安全生产重大事故的发生,努力实现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四个为零”工作目标,为全省粮食行业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提供基础保障。

《意见》要求,要加强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提高安全生产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完善安全信息报送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台账制度,严格执行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