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全力支持县域经济发展 助力营商环境提升
为了助推县域经济发展,助力营商环境提升,促进县域企业发展的积极性,省发展改革委和省财政厅联合安排县域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县域经济发展项目贷款贴息。按照《辽宁省县域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此笔资金的项目安排,市财政部门负责资金拨付工作。目前,通过两县初审后,共上报市发展改革委贴息项目15个(本溪县10个,桓仁县5个),申请贴息资金合计1210万元。按照规定市发展改革委将于近期,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按照《暂行办法》对这15个项目进行专业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提出资金安排计划。预计在9月底前,市财政部门将按照资金安排计划,对符合要求的项目拨付专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