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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动6月份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

来源:价格管理科 发布时间:2019-08-06 13:35:52 浏览次数: 【字体:

2019年6月份,我市居民消费价格(CPI)中食品类价格单月同比上涨7.1%根据《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本政办发〔2017〕10号)明确的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条件,我市启动了价格补贴联动机制。通过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确保低收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经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统计局共同努力,形成了《本溪市6月份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实施方案》(草案),并报请市长办公会议研究。根据市长办公会议决定,8月6日,市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本溪市6月份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实施方案的通知》(本价联席发〔2019〕7号),标志着我市6月份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正式启动。此次价格临时补贴标准按上年度城乡月人均食品烟酒消费支出计算,补贴标准分别为47元/人和18元/人,涉及保障对象52610人,补贴资金共计1940143.00元。补贴资金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通过现有各类渠道发放给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和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预计8月底前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