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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取得实效

来源:粮食监督管理科 发布时间:2019-07-12 09:54:42 浏览次数: 【字体:

 

本溪市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取得实效

 

近期,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61号)及《关于印发全省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发改粮食〔2019〕169号)要求,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统计局、市检验检测服务中心、市农业综合发展服务中心、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本溪市分行等八个单位(部门)严格按照有关工作要求推进我市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

大清查工作按照前期准备、企业自查、市级普查、督导抽查及汇总整改等五个阶段,认真准备,压实责任,压茬推进,查必彻底,积极整改,按照国务院明确时间节点已取得明显成效。

下一步,我市将在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基础上,继续深入指导企业做好粮食管理工作,补短板强弱项,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工作,确保我市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