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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9-01 11:02:03 浏览次数: 【字体:


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一、提供平时应急避难服务

事项名称

提供平时应急避难服务
业务名称提供平时应急避难服务
事项编码11210500001130173D3212080002000权力来源上级下放
职权类型公共服务行使层级市级办理类型即办件
服务对象及领域个人法定时限7工作日承诺时限1工作日
期限说明收费情况
不收费
申请材料
无申请材料
审批依据【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1996年10月29日主席令第78号,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 第二十条 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应当在保证战时使用效能的前提下,有利于平时的经济建设、群众的生产生活和工程的开发利用。
权限划分市级、县级
受理机构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防工程建设管理科机构性质法定机关
决定机构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构性质法定机关
通办范围
联合审批办理形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支持物流快递集中办理
适用范围全市居民
禁止性要求保密工程除外
定期检验及依据
办理公示
办理查询本溪市明山区峪明路宏峪小区一号公建一楼 本溪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综合窗口19-22号。024-44521252
办理地点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 本溪市明山区峪明路宏峪小区一号公建市政服务中心 1楼19-22窗口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监督投诉渠道本溪市明山区峪明路宏峪小区一号公建一楼 本溪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综合窗口19-22号,024-44521003
网办地址

https://zwfw.benxi.gov.cn/epoint-web-zwdt/epointzwmhwz/pages/eventdetail/personaleventdetail?taskguid=c22d8a78-735f-4347-b548-2436dea5bd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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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结合防灾减灾日、科普宣传周、法制宣传周等开展人防宣传教育活动

事项名称

结合防灾减灾日、科普宣传周、法制宣传周等开展人防宣传教育活动
业务名称结合防灾减灾日、科普宣传周、法制宣传周等开展人防宣传教育活动
事项编码11210500001130173D321208000300001权力来源上级下放
职权类型公共服务行使层级市级办理类型即办件
服务对象及领域个人法定时限7工作日承诺时限1工作日
期限说明收费情况
不收费
申请材料

无申请材料

审批依据【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1996年10月29日主席令第78号,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 第四十五条 国家开展人民防空教育,使公民增强国防观念,掌握人民防空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权限划分市级、县级
受理机构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防指挥通信科机构性质法定机关
决定机构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构性质法定机关
通办范围
联合审批办理形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支持物流快递集中办理
适用范围全市居民
禁止性要求
定期检验及依据
办理公示
办理查询
办理地点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 本溪市明山区峪明路276号本溪市政务服务中心 1楼19-22窗口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监督投诉渠道本溪市明山区峪明路276号本溪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9-22号窗口。024-44521003
网办地址

https://zwfw.benxi.gov.cn/epoint-web-zwdt/epointzwmhwz/pages/eventdetail/personaleventdetail?taskguid=b613f6eb-bacf-4b04-a43a-09c377826de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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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开展人防知识教育

事项名称

开展人防知识教育
业务名称开展人防知识教育
事项编码11210500001130173D321208000400001权力来源上级下放
职权类型公共服务行使层级市级办理类型即办件
服务对象及领域个人法定时限10工作日承诺时限1工作日
期限说明

收费情况

不收费
申请材料

无申请材料

审批依据【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1996年10月29日主席令第78号,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第四十五条 国家开展人民防空教育,使公民增强国防观念,掌握人民防空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权限划分市级
受理机构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构性质法定机关
决定机构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构性质法定机关
通办范围
联合审批办理形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支持物流快递集中办理
适用范围全市居民
禁止性要求
定期检验及依据
办理公示
办理查询
办理地点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 本溪市明山区峪明路276号本溪市政务服务中心 1楼19-22窗口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监督投诉渠道024-44521003
网办地址

https://zwfw.benxi.gov.cn/epoint-web-zwdt/epointzwmhwz/pages/eventdetail/personaleventdetail?taskguid=8e6ad53e-f0d2-4719-8903-a79272490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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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防警报试鸣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事项名称

人防警报试鸣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业务名称人防警报试鸣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事项编码11210500001130173D321208000100001权力来源上级下放
职权类型公共服务行使层级市级办理类型即办件
服务对象及领域个人法定时限20工作日承诺时限1工作日
期限说明收费情况
不收费
申请材料

人防警报试鸣申请书

审批依据【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1996年10月29日主席令第78号,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 第四十五条 国家开展人民防空教育,使公民增强国防观念,掌握人民防空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权限划分本级
受理机构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构性质法定机关
决定机构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构性质法定机关
通办范围
联合审批办理形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支持预约办理支持物流快递集中办理
适用范围全体公民
禁止性要求
定期检验及依据
办理公示
办理查询
办理地点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 本溪市明山区峪明路276号本溪市政务服务中心 二楼19窗口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监督投诉渠道本溪市明山区峪明路276号本溪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9-22号窗口,投诉电话:024-44521059
网办地址

https://zwfw.benxi.gov.cn/epoint-web-zwdt/epointzwmhwz/pages/eventdetail/personaleventdetail?taskguid=6ae7e699-9231-492e-909a-302d15cdd447



                                                                  申请材料

序号材料名称材料来源渠道材料必要性纸质原件份数纸质复印件及份数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1人防警报试鸣申请书申请人自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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