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一、提供平时应急避难服务
事项名称 | 提供平时应急避难服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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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名称 | 提供平时应急避难服务 | ||||
事项编码 | 11210500001130173D3212080002000 | 权力来源 | 上级下放 | ||
职权类型 | 公共服务 | 行使层级 | 市级 | 办理类型 | 即办件 |
服务对象及领域 | 个人 | 法定时限 | 7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1工作日 |
期限说明 | 无 | 收费情况 | 不收费 | 申请材料 | 无申请材料 |
审批依据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1996年10月29日主席令第78号,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 第二十条 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应当在保证战时使用效能的前提下,有利于平时的经济建设、群众的生产生活和工程的开发利用。 | ||||
权限划分 | 市级、县级 | ||||
受理机构 | 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防工程建设管理科 | 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
决定机构 | 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
通办范围 | 联合审批 | 否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
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集中办理 | 否 |
适用范围 | 全市居民 | ||||
禁止性要求 | 保密工程除外 | ||||
定期检验及依据 | 无 | ||||
办理公示 | 无 | ||||
办理查询 | 本溪市明山区峪明路宏峪小区一号公建一楼 本溪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综合窗口19-22号。024-44521252 | ||||
办理地点 | 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 本溪市明山区峪明路宏峪小区一号公建市政服务中心 1楼19-22窗口 | ||||
工作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咨询方式 | 本溪市明山区峪明路宏峪小区一号公建一楼 本溪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综合窗口19-22号,024-44521252 | ||||
监督投诉渠道 | 本溪市明山区峪明路宏峪小区一号公建一楼 本溪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综合窗口19-22号,024-44521003 | ||||
网办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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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结合防灾减灾日、科普宣传周、法制宣传周等开展人防宣传教育活动
事项名称 | 结合防灾减灾日、科普宣传周、法制宣传周等开展人防宣传教育活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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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名称 | 结合防灾减灾日、科普宣传周、法制宣传周等开展人防宣传教育活动 | ||||
事项编码 | 11210500001130173D321208000300001 | 权力来源 | 上级下放 | ||
职权类型 | 公共服务 | 行使层级 | 市级 | 办理类型 | 即办件 |
服务对象及领域 | 个人 | 法定时限 | 7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1工作日 |
期限说明 | 无 | 收费情况 | 不收费 | 申请材料 | 无申请材料 |
审批依据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1996年10月29日主席令第78号,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 第四十五条 国家开展人民防空教育,使公民增强国防观念,掌握人民防空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 ||||
权限划分 | 市级、县级 | ||||
受理机构 | 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防指挥通信科 | 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
决定机构 | 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
通办范围 | 联合审批 | 否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
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集中办理 | 否 |
适用范围 | 全市居民 | ||||
禁止性要求 | 无 | ||||
定期检验及依据 | 无 | ||||
办理公示 | 无 | ||||
办理查询 | |||||
办理地点 | 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 本溪市明山区峪明路276号本溪市政务服务中心 1楼19-22窗口 | ||||
工作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咨询方式 | 本溪市明山区峪明路276号本溪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9-22号窗口。024-44521089 | ||||
监督投诉渠道 | 本溪市明山区峪明路276号本溪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9-22号窗口。024-44521003 | ||||
网办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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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开展人防知识教育
事项名称 | 开展人防知识教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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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名称 | 开展人防知识教育 | ||||
事项编码 | 11210500001130173D321208000400001 | 权力来源 | 上级下放 | ||
职权类型 | 公共服务 | 行使层级 | 市级 | 办理类型 | 即办件 |
服务对象及领域 | 个人 | 法定时限 | 10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1工作日 |
期限说明 | 无 | 收费情况 | 不收费 | 申请材料 | 无申请材料 |
审批依据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1996年10月29日主席令第78号,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第四十五条 国家开展人民防空教育,使公民增强国防观念,掌握人民防空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 ||||
权限划分 | 市级 | ||||
受理机构 | 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
决定机构 | 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
通办范围 | 联合审批 | 否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
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集中办理 | 否 |
适用范围 | 全市居民 | ||||
禁止性要求 | 无 | ||||
定期检验及依据 | 无 | ||||
办理公示 | 无 | ||||
办理查询 | |||||
办理地点 | 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 本溪市明山区峪明路276号本溪市政务服务中心 1楼19-22窗口 | ||||
工作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咨询方式 | 024-44521089 | ||||
监督投诉渠道 | 024-44521003 | ||||
网办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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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防警报试鸣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事项名称 | 人防警报试鸣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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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名称 | 人防警报试鸣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 ||||
事项编码 | 11210500001130173D321208000100001 | 权力来源 | 上级下放 | ||
职权类型 | 公共服务 | 行使层级 | 市级 | 办理类型 | 即办件 |
服务对象及领域 | 个人 | 法定时限 | 20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1工作日 |
期限说明 | 无 | 收费情况 | 不收费 | 申请材料 | 人防警报试鸣申请书 |
审批依据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1996年10月29日主席令第78号,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 第四十五条 国家开展人民防空教育,使公民增强国防观念,掌握人民防空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 ||||
权限划分 | 本级 | ||||
受理机构 | 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
决定机构 | 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
通办范围 | 联合审批 | 否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
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集中办理 | 是 |
适用范围 | 全体公民 | ||||
禁止性要求 | 无 | ||||
定期检验及依据 | 无 | ||||
办理公示 | 无 | ||||
办理查询 | |||||
办理地点 | 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 本溪市明山区峪明路276号本溪市政务服务中心 二楼19窗口 | ||||
工作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咨询方式 | 本溪市明山区峪明路276号本溪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9-22号窗口,咨询电话:024-44521089 | ||||
监督投诉渠道 | 本溪市明山区峪明路276号本溪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9-22号窗口,投诉电话:024-44521059 | ||||
网办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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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渠道 | 材料必要性 | 纸质原件份数 | 纸质复印件及份数 |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
1 | 人防警报试鸣申请书 | 申请人自备 | 是 | 1 | 0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