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fzhggwyh-2021-00082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 主题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1-06-30 | 成文日期: | 2021-06-3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本溪市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本发改发〔2021〕122号),就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作出安排部署,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清理规范的必要性
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公用事业,是城镇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具有显著的基础性、先导性和自然垄断性,直接关系社会公众利益和人民群众生活质量。近年来,城镇公用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公用事业市场化积极推进,服务覆盖率和服务质量持续上升,但仍存在部分行业服务收费的项目偏多、标准偏高、行为不规范,部分企业服务意识不强、服务质量和效率不高等问题。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行业收费,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有利于促进企业提高生产经营效率和市场竞争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有利于吸引社会资本进入、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减轻社会负担和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二、工作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办函〔2020〕129号和辽发改收费〔2021〕60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公用事业领域“放管服”改革,有效发挥价格机制激励约束作用,降低城镇经济社会运行基础成本。
三、清理规范的主要内容
(一)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自2021年3月1日起,严格落实国办函〔2020〕129号文件规定取消的供水、供电、供气、和供暖环节各类不合理收费。明确接入工程费用划分。对计量装置、转供等环节收费进一步明确。同时明确已采取特许经营协议等方式授权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以入网费、集中管网建设费、并网配套费等名目收取专项建设费用补偿收入的,应结合理顺水电气暖价格、建立健全补贴机制逐步取消,最迟取消时间为2025年年底。严禁新增采取特许经营协议等方式授权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以入网费、集中管网建设费、并网配套费等名目收取专项建设费用补偿收入。
(二)加快完善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完善供水、供气、供暖价格机制。加快建立健全以“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为基础,有利于激励提升供水质量、促进节约用水的价格机制。城镇配气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加快核定独立配气价格,由燃气企业投资建设的市政管网、市政管网至建筑区划红线外的管网,企业自用的储气设施,以及其他与配气业务相关的设备设施等,纳入配气价格有效资产。城镇集中供暖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合理制定并动态调整热力销售价格,稳步推进计量收费改革。热电联产的供热企业,应将成本在电、热之间合理分摊。
(三)严格规范价格收费行为。规范政府定价行为。严格按照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成本监审和定价办法,合理制定价格。加强成本和价格信息公开,保障用户知情权。规范经营者收费行为。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应抄表到户、服务到户,严格按照政府规定的销售价格向终端用户收取水电气暖费用。对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暂未直抄到户的终端用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水电气暖费用中加收其他费用;对不具备表计条件的终端用户,水电气暖费用应由终端用户公平分摊。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和配套设施的运行维护费用等,应通过物业费、租金或公共收益解决,不得以水电气暖费用为基数加收服务类费用。严禁以强制服务、捆绑收费等形式收取不合理费用。严禁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实施垄断行为,对违反反垄断法、妨碍市场公平竞争、损害其他市场主体和消费者利益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四)提升服务水平。健全行业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体系,加快完善行业服务质量体系,不断提高企业服务水平。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要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向用户提供安全、便捷、稳定、价格合理的产品和服务。制定简捷、标准化的服务办理流程,公开服务标准、资费标准等信息,严格落实承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积极推进“一站式”办理和“互联网+”服务模式。
(五)改善发展环境。提升市政配套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加快放开经营服务市场,深化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放开市场准入限制,推动向规模化、集约化、跨地区经营方向发展,促进行业提质增效。鼓励各有关部门不断总结实践经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地方性法规,合理界定政府、企业、用户的权利义务。
四、保障措施
(一)此次清理规范工作涉及范围广,社会关注度高,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区县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清理规范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的重要意义,认真摸清各行业收费底数、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多措并举,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
(二)建立我市清理规范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联合工作机制,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的决策部署,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工作任务的完成。成员单位由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和相关企业组成。
(三)要兼顾各方利益,充分评估可能出现的风险,制定应对预案。对需要理顺价格的,要精心选择合适时机,对低收入群体予以重点关注,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做好兜底保障工作。
(四)要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清理规范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和典型经验做法,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