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27-2018-67 发布机构: 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11-08-18 成文日期: 2011-08-18
废止日期: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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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8-18 00:00:00 【字体:
         本发改发[2011]252号



         关于开展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和

         工程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发改局、本钢:

  按照省发改委《关于开展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辽发改电[2011]29号)要求,我委决定组织开展2011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的申报工作。各相关部门针对实际情况,在组织申报过程中,要严格把关,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编制资金申请报告。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要委托具备资质(乙级以上)的机构编制,内容严格按照《辽宁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和《辽宁省工程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所附的编制大纲编写。

  请于2011年9月10日前将请示文件和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报市发改委工业和高技术处。   《辽宁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和《辽宁省工程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在我委网站

www.bxdrc.gov.cn下载专区下载。

联 系 人:卢本昌 祝高鹏

联系电话:2218256 2218255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八日





















主题词:科技 工程研究中心 工程实验室 申报 通知  

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1年8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