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27-2018-59 发布机构: 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信息名称: 关于推荐高技术和新兴产业重点工作目标的通知 主题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11-03-16 成文日期: 2011-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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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高技术和新兴产业重点工作目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3-16 00:00:00 【字体:
各县(区)发改局、本钢:

  近日,省发改委下发了《关于推荐高技术和新兴产业重点工作目标的通知》(辽发改电[2011]7号),强调了促进高技术产业快速发展,大力培育新兴战略产业的重要性,提出了为全面改善服务质量,通过重点工作带动高技术产业快速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成长的工作思路。按照省发改委通知要求,我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选择部分重点工作目标(包括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园区及省级创新平台建设项目),作为“十二五”期间主动提高服务质量、及时提供工作指导、争取各方政策支持的着力点。

  重点工作目标涵盖的产业领域主要包括:先进装备制造业、电子信息、高技术服务、新能源、新材料、医药生物、节能环保等。

  重点工作目标由各地推荐,经市发改委整理报省发改委,省发改委经选择并形成工作目录。工作目录一经确定,省发改委将依照目录,集中精力优先提供业务指导、项目审批、政策支持等推进、扶持和服务工作。重点工作目标实行滚动管理方式,重点工作目标目录根据每年工作进展及情况变动及时更新、调整。

  为做好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重点园区和升级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等重点工作目标申报工作,现提出具体要求如下:

  1.所推荐的重点企业应是行业骨干或龙头企业,销售收入不低于5亿元;

  2.所推荐的重大项目总投资不低于5亿元;

  3.所推荐的重点园区应是高技术或新兴产业领域的企业及产品相对聚集的园区或产业基地;

  4.所推荐的省级创新平台,应具有国内较高水平的研究开发和技术集成能力及相应的人才队伍,同时拥有国内先进水平的重大科技成果。

  请各县(区)、本钢于2011年2月28日前(省级创新平台在5月中旬前)将推荐结果(附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和重点园区简介)报送我委工业和高技术发展处。

  联系人:祝高鹏 联系电话:2218255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