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27-2018-31 发布机构: 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信息名称: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发改委2011年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 主题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11-04-28 成文日期: 2011-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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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国家发改委2011年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4-28 00:00:00 【字体:
  各县(区)发改局、本钢: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组织申报国家发展改革委2011年(第18批)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辽发改电[2011]13号)精神,我委拟在全市组织申报,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专项。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

  1、结合国家确定的2011年重点认定领域(见附件一)认真做好第18批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筛选和推荐工作。

  2、申请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编写申请材料的相关要求,按《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见附件二、三、四)。

  二、申报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专项

  1、申报条件。2009年被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参加2009年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得分70分及以上且未获得过该专项支持的项目。

  2、材料要求。资金申请报告(见附件五)需由甲级资质的工程设计、咨询单位编写,企业要对资金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如银行贷款承诺、自有资金证明等)的真实性予以确认。

  三、具体要求

  请于2011年4月29日前,将资金申请报告和有关附件等材料一式六份报我委。

  联系人:祝高鹏

  联系电话:2218255



  附件:1.2011年重点认定领域

  2.申请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3.《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制提纲

  4.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

  5.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

          
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