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27-2018-23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信息名称: |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发展改革委2011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方案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1-07-14 | 成文日期: | 2011-07-14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发展改革委2011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发改局、本钢: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组织申报国家发展改革委2011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方案的通知》(辽发改电[2011]20号)精神,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有计划、有步骤地建设一批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省发改委拟于近期组织申报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应具备以下条件:
1、经批复为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并运行1年以上。
2、地方政府已有明确的财政资金支持计划或安排。
3、符合区域发展规划和产业总体布局,属于地方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国家创新型城市、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规划等确定的重点领域。
4、能为解决当地产业或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提供共性技术支撑,并对当地相关产业发展、结构调整有较好的辐射、带动作用。
5、承担单位具有明显的创新资源优势,有比较好的技术研发、系统集成和工程化能力,有相应的基础设施配套条件。
6、建设方案、目标和任务定位比较明确、合理,技术发展方向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
二、编制创新平台方案
拟申请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的单位,须编制《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方案》(编制提纲见附件),并经我委上报省发改委。方案须委托有工程设计、咨询资质的单位编写。
三、申报具体要求
请于2011年8月20日前将编制的《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方案》及《申请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一览表》一式7份报送我委。经我委上报省发改委,上报数量不超过2家,省发改委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方案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择优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三日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组织申报国家发展改革委2011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方案的通知》(辽发改电[2011]20号)精神,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有计划、有步骤地建设一批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省发改委拟于近期组织申报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应具备以下条件:
1、经批复为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并运行1年以上。
2、地方政府已有明确的财政资金支持计划或安排。
3、符合区域发展规划和产业总体布局,属于地方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国家创新型城市、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规划等确定的重点领域。
4、能为解决当地产业或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提供共性技术支撑,并对当地相关产业发展、结构调整有较好的辐射、带动作用。
5、承担单位具有明显的创新资源优势,有比较好的技术研发、系统集成和工程化能力,有相应的基础设施配套条件。
6、建设方案、目标和任务定位比较明确、合理,技术发展方向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
二、编制创新平台方案
拟申请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的单位,须编制《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方案》(编制提纲见附件),并经我委上报省发改委。方案须委托有工程设计、咨询资质的单位编写。
三、申报具体要求
请于2011年8月20日前将编制的《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方案》及《申请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一览表》一式7份报送我委。经我委上报省发改委,上报数量不超过2家,省发改委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方案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择优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