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27-2018-17 发布机构: 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信息名称: 关于请提供城区老工业区有关材料的通知 主题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12-11-12 成文日期: 2012-11-12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关于请提供城区老工业区有关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1-12 00:00:00 【字体:

       各县、区发改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请提供城区老工业区有关材料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城市老工业区搬迁改造意义重大,事关地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城区功能提升、生态环保和民生改善等,而且对当前扩内需,稳增长也具有重要意义。请各县区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精心组织,提供详尽材料。各县区发改局提供的材料需经县区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后加盖公章,纸质材料一式3份。并提供电子版,于11月8日之前报市发改委工业和高技术处。



                            联系人:张泰吉

                          联系电话:0414-2218256

                          传真电话:0414-2218131

                          电子邮箱:bxfgwgyc@126.com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请提供城区老工业区有关材料的通知



                       

                              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