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27-2018-17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信息名称: | 关于请提供城区老工业区有关材料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2-11-12 | 成文日期: | 2012-11-12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请提供城区老工业区有关材料的通知
各县、区发改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请提供城区老工业区有关材料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城市老工业区搬迁改造意义重大,事关地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城区功能提升、生态环保和民生改善等,而且对当前扩内需,稳增长也具有重要意义。请各县区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精心组织,提供详尽材料。各县区发改局提供的材料需经县区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后加盖公章,纸质材料一式3份。并提供电子版,于11月8日之前报市发改委工业和高技术处。
联系人:张泰吉
联系电话:0414-2218256
传真电话:0414-2218131
电子邮箱:bxfgwgyc@126.com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请提供城区老工业区有关材料的通知
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