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27-2018-15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信息名称: | 关于进一步加强万家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工作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2-09-18 | 成文日期: | 2012-09-18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进一步加强万家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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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相关部门、各万家企业:
为深入推进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2个部门《关于印发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1〕2873号)精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万家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12〕2251号)。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该项工作的开展,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万家企业要认真做好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填报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强化专业知识培训,提高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质量。企业能源管理负责人负责组织对本单位用能状况进行分析、评价,编制写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并对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二、万家企业要于每年3月31日前将上一年度的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分别报送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工业企业)、市交通局(交通运输企业)、市教育局(学校)进行审核汇总,各主管部门要于4月10日前将汇总表报送市节减办。
三、万家企业要将2011年度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补报)于2012年10月底前分别报送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工业企业)、市交通局(交通运输企业)、市教育局(学校),各主管部门经审核汇总后于2012年11月15日前将汇总表报送市节减办。
四、各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要求对万家企业报送的资料、数据及分析报告等进行严格保密,不得擅自对外发布。
附件:本溪市“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企业名单及节能量目标。
说明:1、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表格样式
2、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表格填报说明
3、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耗指标填报目录
4、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耗指标计算方法
5、各地区万家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汇总表
上述说明1-5请在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通知通告栏中下载(http://www.bxdrc.gov.cn/)。
联系人:刘雪平
联系电话:0414-2218168
邮箱地址:bxjwdqc@163.com
2012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