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27-2018-13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信息名称: |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及园区情况调查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2-08-01 | 成文日期: | 2012-08-01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及园区情况调查的通知
本发改发〔2012〕219号
各县区发改局,本钢:
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及园区情况调查的通知》(辽发改工业[2012]760号)要求,我委决定开展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及园区情况调查工作。为了做好此项调查工作,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工作是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国务院总体部署开展的,近日国家安监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2]87号),专项行动为期三年,为做好敏感地区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调整改造,完善布局,促进园区化、集约化发展,现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以化工为主导产业的涉危园区进行摸底调查。
二、请会同本地区安全监管部门,对照《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抓紧布置此项调查工作,认真做好督促填报工作和本地区汇总工作,并于8月20日前将企业和园区调查表及本地区汇总表报送我委工业处。
三、调查表和汇总表式请到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产业发展栏目产业司子站查找。
联 系 人:祝高鹏 孙承宇
联系电话:2218256
电子邮箱:bxfgwgyc@126.com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十一日
各县区发改局,本钢:
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及园区情况调查的通知》(辽发改工业[2012]760号)要求,我委决定开展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及园区情况调查工作。为了做好此项调查工作,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工作是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国务院总体部署开展的,近日国家安监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2]87号),专项行动为期三年,为做好敏感地区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调整改造,完善布局,促进园区化、集约化发展,现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以化工为主导产业的涉危园区进行摸底调查。
二、请会同本地区安全监管部门,对照《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抓紧布置此项调查工作,认真做好督促填报工作和本地区汇总工作,并于8月20日前将企业和园区调查表及本地区汇总表报送我委工业处。
三、调查表和汇总表式请到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产业发展栏目产业司子站查找。
联 系 人:祝高鹏 孙承宇
联系电话:2218256
电子邮箱:bxfgwgyc@126.com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