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27-2018-3 发布机构: 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信息名称: 中共本溪市委 本溪市人民政府 关于市领导分工负责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的通知 主题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13-08-28 成文日期: 2013-08-28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中共本溪市委 本溪市人民政府 关于市领导分工负责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8-28 00:00:00 【字体:
各自治县、区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

  重大项目的推进和建设是当前全市经济发展的中心工作,是保持固定资产投资平稳增长,实现“两个转变”的重要载体。为贯彻落实好“稳中求进”的经济工作总基调,充分发挥主体作用,集中精力,鼓足干劲,深入底层,狠抓落实,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从全市重大项目中,筛选出对本溪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牵动作用的50个项目,由市领导分工负责,重点推进。

  这批项目涉及了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商贸服务业(含旅游业)和工业等领域。总投资1010亿元。其中:基础设施项目7个,计划投资226亿元,投资占比22.4%;社会事业项目2个,计划投资19亿元,投资占比1.9%;商贸服务业项目16个,计划投资256亿元,投资占比25.3%;工业项目25个,计划投资509亿元,投资占比50.4%。

  各项目责任主体和服务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紧迫感,切实承担起责任,推进项目过程中要事不过夜、事无巨细、事必躬亲,以解决问题为突破口,敢于决策、敢于担当,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每个季度以不同形式调度一次项目的推进情况。项目责任主体县区和服务部门对每个项目都要成立专门的推进小组,及时汇报有关问题和建议。



  附件:1.市领导分工负责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一览表

     2.各重大项目基本情况及需要解决的问题







                               中共本溪市委

                               本溪市人民政府

                               201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