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fzhggwyh-2026-00052 发布机构: 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信息名称: 本溪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召开本溪市主城区巡游出租汽车增设春节附加费方案听证会的公告 主题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7-24 成文日期: 2026-07-24
废止日期: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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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召开本溪市主城区巡游出租汽车增设春节附加费方案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24 14:00:10 【字体:


本溪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召开本溪市主城区巡游出租汽车

增设春节附加费方案听证会的公告

第1号

发布时间:2026724

 

为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相关规定,市发改委拟于近期召开本溪市主城区巡游出租汽车增设春节附加费方案听证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新闻媒体名额

(一)参加人。本次听证会设听证会参加人19名。其中:消费者8名,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经营者2名,专家学者1名,政府部门5名,社会组织1名。

(二)旁听人。本次听证会设立旁听席,旁听人2名。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旁听人在听证会上不进行发言、提问。旁听人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在会后以书面形式向市发改委提出。

(三)新闻媒体。本次听证会邀请不少于1家新闻媒体参加。

二、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产生方式

(一)参加人产生方式

1.消费者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和消费者组织或者其他群众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2.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学者,政府部门的参加人,由相关部门推荐产生。

3.经营者,相关领域专家,其他利益相关方参加人,由市发改委委托行业主管部门市交通运输局推荐。

4.社会组织参加人,由市发改委聘请。

(二)旁听人产生方式

旁听人自愿报名,采取按报名先后顺序或随机选取方式产生。

三、听证会参加人及旁听人产生条件

(一)消费者参加人推荐及报名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经常在主城区乘坐巡游出租汽车出行,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本溪市常住居民。

2.具有一定的文化素养、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

3.熟悉巡游出租汽车行业特点和相关的政策法规,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就听证方案发表客观公正的意见。

4.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在第2号公告中,需要公布姓名单位等信息)。

5.自愿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并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

(二)旁听人报名条件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的居民,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在第2号公告中,需要公布姓名单位等信息),能自愿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四、报名有关事项

报名时间:2026724日至2026730日。

报名地点:市发改委(高新区市政府3130室

报名电话:43887321          联系人:赵贺

报名方式:电话报名或者携带身份证到市发展改革委价格收费管理科现场报名。报名者应确认填写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信息,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五、其它相关事宜

(一)本溪市主城区巡游出租汽车增设春节附加费方案及听证会其它事项,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规定,在听证会正式举行15日前向社会发布。

(二)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规定,定价机关、听证组织部门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听证会参加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