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fzhggwyh-2024-00003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信息名称: | 关于公开征求《本溪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4-01-11 | 成文日期: | 2024-01-11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公开征求《本溪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3年第2号)辽宁省发展改革委《辽宁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辽发改环资〔2023〕503号),我委起草了《本溪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4年1月11日至2024年1月17日(因文件急需发布,故缩短本次征求意见时间)。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1月17日前反馈至市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科,邮箱:bxfgwhzk@163.com,电话:024-43887305。
本溪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1).pdf
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