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fzhggwyh-2023-00159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发展改革委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3-08-01 | 成文日期: | 2023-08-01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发展改革委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
市发展改革委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
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动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辽宁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如下:
一、加强对本部门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本部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要问题
(1)组织制定本部门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及计划,召开党组会议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2)严格落实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制度。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向本级党委和政府、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开。
(3)推进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落实、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
二、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推进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依法制定和审查部门规范性文件,切实推进政务公开
(4)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不搞变通、不打折扣。
(5)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
(6)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核制度,加强对本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
(7)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问题。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部门职能,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8)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9)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和信用监管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监管水平和监管效能。
(10)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保障和监督。
四、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强化内部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
(11)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
(12)带头自觉履行行政复议决定。推动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中的作用。
五、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
(13)维护司法权威,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
(14)按照《辽宁省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实施办法》《关于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
(15)严格执行法院生效裁判。
六、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实施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16)建立健全部门党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党组理论中心组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学习内容组织开展学习,全年不少于1次;领导干部每年定期讲法不少于1次。
(17)组织和开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素养和工作能力。
(18)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部门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并推动实施。
(19)积极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月活动和“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
七、统筹推进对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
(20)对在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推行政务公开、落实普法责任等方面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及时进行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
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