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fzhggwyh-2023-00169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信息名称: | 合规办事业务指南 | 主题分类: | 办事指南 |
发布日期: | 2024-09-01 | 成文日期: | 2024-09-01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合规办事业务指南
合规办事业务指南
1.内资项目备案(工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
企业投资建设《辽宁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辽政发〔2017〕15号)》目录外、同时不属于技术改造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向发展改革部门申请办理。
1.1 需提供要件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资料来源:申请人自备,登录本溪政务服务网https://zwfw.benxi.gov.cn/epoint-web-zwdt/epointzwmhwz/pages/eventdetail/personaleventdetail?taskguid=d1b689e0-8847-46db-bf17-aa2aae92fe08中—申请材料—空表下载)
1.2 办理路径
①窗口办:本溪市明山区峪明路宏峪小区一号公建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9-22号窗口
②网上办:本溪政务服务网:
https://zwfw.benxi.gov.cn/epoint-web-zwdt/epointzwmhwz/pages/eventdetail/personaleventdetail?taskguid=d1b689e0-8847-46db-bf17-aa2aae92fe08
1.3 办理时限:承诺1个工作日
1.4 温馨提示:项目单位应当在开工建设前通过在线平台将相关信息告知项目备案机关,跨县区的项目以及属于六大高耗能行业的项目由市发改委备案,其余项目到建设地点所在县区发展改革部门申请备案。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业务,建议您优先选择“网上办”方式,确需到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时,您可先拨打咨询电话024-42386386,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我们为您提供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
2.非限制类外商投资项目备案(工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
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外商投资合伙、外商并购境内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增资及再投资项目等各类外商投资项目,属于《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2号)第四条范围以外的外商投资项目向发展改革部门申请办理。
2.1 需提供要件
项目备案申请表(资料来源:申请人自备,登录本溪政务服务网https://zwfw.benxi.gov.cn/epoint-web-zwdt/epointzwmhwz/pages/eventdetail/personaleventdetail?taskguid=111f3d30-7916-451b-9823-918f5aee562d中—申请材料—空表下载)
2.2 办理路径
①窗口办:本溪市明山区峪明路宏峪小区一号公建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9-22号窗口
②网上办:本溪政务服务网:
https://zwfw.benxi.gov.cn/epoint-web-zwdt/epointzwmhwz/pages/legal/personaleventdetail?taskguid=111f3d30-7916-451b-9823-918f5aee562d
2.3 办理时限:承诺1个工作日
2.4 温馨提示:项目单位应当在开工建设前通过在线平台将相关信息告知项目备案机关,跨县区的项目以及属于六大高耗能行业的项目由市发改委备案,其余项目到建设地点所在县区发展改革部门申请备案。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业务,建议您优先选择“网上办”方式,确需到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时,您可先拨打咨询电话024-42386386,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我们为您提供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
3.项目备案变更
项目备案后,项目法人发生变化,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或者放弃项目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及时告知项目备案机关,并修改相关信息。
3.1 需提供要件
项目备案申请表(资料来源:申请人自备,登录本溪政务服务网
https://zwfw.benxi.gov.cn/epoint-web-zwdt/epointzwmhwz/pages/legal/personaleventdetail?taskguid=0648ae7c-dc8a-4404-a484-2b681766a7be中—申请材料—空表下载)
①窗口办:本溪市明山区峪明路宏峪小区一号公建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9-22号窗口
②网上办:本溪政务服务网:
https://zwfw.benxi.gov.cn/epoint-web-zwdt/epointzwmhwz/pages/legal/personaleventdetail?taskguid=0648ae7c-dc8a-4404-a484-2b681766a7be
3.3 办理时限:承诺1个工作日
3.4 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业务,建议您优先选择“网上办”方式,确需到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时,您可先拨打咨询电话024-42386386,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我们为您提供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
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4.生物质发电项目核准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生物质发电项目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14〕3003号)第四条,农林生物质发电非供热项目由省级政府核准;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由地方政府核准。
4.1 需提供要件
①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审核意见(重大项目)(资料来源:项目单位提供、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有关部门核发);
②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且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除外)(资料来源:自然资源部门核发);
③项目申请报告(资料来源:项目单位提供);
(注:上述①②可容缺后补,如申请容缺受理,应填报容缺受理承诺书,并于受理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上述申请材料补齐)
4.2 办理路径
①窗口办:本溪市明山区峪明路宏峪小区一号公建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9-22号窗口
②网上办:本溪政务服务网:
https://zwfw.benxi.gov.cn/epoint-web-zwdt/epointzwmhwz/pages/legal/personaleventdetail?taskguid=403429ef-3b45-44ee-b456-2fa80f5b46b7
4.3 办理时限:承诺3个工作日
4.4 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业务,建议您优先选择“网上办”方式,确需到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时,您可先拨打咨询电话024-42386386,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我们为您提供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
5.水利工程项目核准
《辽宁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涉及跨界河流、跨省(区、市)水资源配置调整的重大水利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中库容10亿立方米及以上或者涉及移民1万人及以上的水库项目由国务院核准。水库、涉及跨市河流、跨市水资源配置调整的重大水利项目由省政府核准。其余项目由各市政府核准。
5.1 需提供要件
①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审核意见(重大项目)(资料来源:项目单位提供、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有关部门核发);
②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且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除外)(资料来源:自然资源部门核发);
③项目申请报告(资料来源:项目单位提供);
④移民安置规划审核(涉及移民安置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资料来源: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机构核发);
⑤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明材料。投资意向书,增资、并购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或者其最高权力机构决议。并购项目申请报告还应包括并购方情况、并购安排、融资方案和被并购方情况、被并购后经营方式、范围和股权结构、所得收入的使用安排等(外商投资项目)(资料来源:项目单位提供)。
(注:上述①②可容缺后补,如申请容缺受理,应填报容缺受理承诺书,并于受理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上述申请材料补齐)
5.2 办理路径
①窗口办:本溪市明山区峪明路宏峪小区一号公建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9-22号窗口
②网上办:本溪政务服务网:
https://zwfw.benxi.gov.cn/epoint-web-zwdt/epointzwmhwz/pages/legal/personaleventdetail?taskguid=083cf2cb-f925-48e1-bc66-2072f224ce3d
5.3 办理时限:承诺3个工作日
5.4 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业务,建议您优先选择“网上办”方式,确需到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时,您可先拨打咨询电话024-42386386,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我们为您提供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
6.电网工程项目核准
《辽宁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辽政发〔2017〕15号)第二条:能源。1.涉及跨境、跨省(区、市)输电的±500千伏及以上直流项目,涉及跨境、跨省(区、市)输电的500千伏、750千伏、1000千伏交流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中±800千伏及以上直流项目和1000千伏交流项目报国务院备案;不涉及跨境、跨省(区、市)输电的±500千伏及以上直流项目和500千伏、750千伏、1000千伏交流项目由省政府按照国家制定的相关规划核准。其余项目由各市政府按照国家制定的相关规划核准。
6.1 需提供要件
①项目申请报告(资料来源:项目单位提供);
②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且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除外)(资料来源:自然资源部门核发);
③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审核意见(重大项目)(资料来源:项目单位提供、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有关部门核发);
④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明材料。投资意向书,增资、并购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或者其最高权力机构决议。并购项目申请报告还应包括并购方情况、并购安排、融资方案和被并购方情况、被并购后经营方式、范围和股权结构、所得收入的使用安排等(外商投资项目)(资料来源:项目单位提供);
(上述②③可容缺后补,如申请容缺受理,应填报容缺受理承诺书,并于受理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上述申请材料补齐)
6.2 办理路径
①窗口办:本溪市明山区峪明路宏峪小区一号公建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9-22号窗口
②网上办:本溪政务服务网:
https://zwfw.benxi.gov.cn/epoint-web-zwdt/epointzwmhwz/pages/legal/personaleventdetail?taskguid=a20cefcb-0fc0-471a-87b1-52ca6ad3b6fb
6.3 办理时限:承诺3个工作日
6.4 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业务,建议您优先选择“网上办”方式,确需到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时,您可先拨打咨询电话024-42386386,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我们为您提供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
7.公路项目核准
《辽宁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辽政发〔2017〕15号)第三条:交通运输。公路:国家高速公路网和普通国道网项目由省政府按照国家批准的相关规划核准,地方高速公路项目由省政府核准,其余项目由各市政府核准。
7.1 需提供要件
①项目申请报告(资料来源:项目单位提供);
②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且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除外)(资料来源:自然资源部门核发);
③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审核意见(重大项目)(资料来源:项目单位提供、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有关部门核发);
④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明材料。投资意向书,增资、并购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或者其最高权力机构决议。并购项目申请报告还应包括并购方情况、并购安排、融资方案和被并购方情况、被并购后经营方式、范围和股权结构、所得收入的使用安排等(外商投资项目)(资料来源:项目单位提供);
(上述②③可容缺后补,如申请容缺受理,应填报容缺受理承诺书,并于受理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上述申请材料补齐)
7.2 办理路径
①窗口办:本溪市明山区峪明路宏峪小区一号公建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9-22号窗口
②网上办:本溪政务服务网:
https://zwfw.benxi.gov.cn/epoint-web-zwdt/epointzwmhwz/pages/legal/personaleventdetail?taskguid=8304df03-9871-4406-af7b-e17c71bd7ba5
7.3 办理时限:承诺3个工作日
7.4 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业务,建议您优先选择“网上办”方式,确需到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时,您可先拨打咨询电话024-42386386,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我们为您提供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
8.水电站项目核准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辽宁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的通知》(辽政发[2017]15号),目录第二条第一项,水电站:在跨界河流、跨省(区、市)河流上建设的单站总装机容量50万千瓦及以上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中单站总装机容量300万千瓦及以上或者涉及移民1万人及以上的项目由国务院核准。涉及跨市及省管河流的,由省政府核准。其余项目由各市政府核准。
8.1 需提供要件
①项目申请报告(资料来源:项目单位提供);
②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且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除外)(资料来源:自然资源部门核发);
③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审核意见(重大项目)(资料来源:项目单位提供、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有关部门核发);
④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明材料。投资意向书,增资、并购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或者其最高权力机构决议。并购项目申请报告还应包括并购方情况、并购安排、融资方案和被并购方情况、被并购后经营方式、范围和股权结构、所得收入的使用安排等(外商投资项目)(资料来源:项目单位提供);
(上述②③可容缺后补,如申请容缺受理,应填报容缺受理承诺书,并于受理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上述申请材料补齐)
8.2 办理路径
①窗口办:本溪市明山区峪明路宏峪小区一号公建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9-22号窗口
②网上办:本溪政务服务网:
https://zwfw.benxi.gov.cn/epoint-web-zwdt/epointzwmhwz/pages/legal/personaleventdetail?taskguid=351270ec-06a4-4b36-a116-072aa4b8b4f0
8.3 办理时限:承诺3个工作日
8.4 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业务,建议您优先选择“网上办”方式,确需到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时,您可先拨打咨询电话024-42386386,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我们为您提供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
9.风电站项目核准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辽宁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的通知》(辽政发[2017]17号),目录第二条第五项,风电站,由各市政府在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总量控制制定的年度开发建设方案指导下核准。
9.1 需提供要件
①项目申请报告(资料来源:项目单位提供);
②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且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除外)(资料来源:自然资源部门核发);
③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审核意见(重大项目)(资料来源:项目单位提供、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有关部门核发);
④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明材料。投资意向书,增资、并购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或者其最高权力机构决议。并购项目申请报告还应包括并购方情况、并购安排、融资方案和被并购方情况、被并购后经营方式、范围和股权结构、所得收入的使用安排等(外商投资项目)(资料来源:项目单位提供);
(上述②③可容缺后补,如申请容缺受理,应填报容缺受理承诺书,并于受理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上述申请材料补齐)
9.2 办理路径
①窗口办:本溪市明山区峪明路宏峪小区一号公建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9-22号窗口
②网上办:本溪政务服务网:
https://zwfw.benxi.gov.cn/epoint-web-zwdt/epointzwmhwz/pages/legal/personaleventdetail?taskguid=e9f409c6-06f1-474d-bced-174cfe958eed
9.3 办理时限:承诺3个工作日
9.4 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业务,建议您优先选择“网上办”方式,确需到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时,您可先拨打咨询电话024-42386386,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我们为您提供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
10.液化石油气接收、存储设施(不含油气田、炼油厂的配套项目)
《辽宁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辽政发〔2017〕15号)第二条“液化石油气接收、存储设施(不含油气田、炼油厂的配套项目):由各市政府核准。”。
10.1 需提供要件
①项目申请报告(资料来源:项目单位提供);
②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且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除外)(资料来源:自然资源部门核发);
③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审核意见(重大项目)(资料来源:项目单位提供、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有关部门核发);
④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明材料。投资意向书,增资、并购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或者其最高权力机构决议。并购项目申请报告还应包括并购方情况、并购安排、融资方案和被并购方情况、被并购后经营方式、范围和股权结构、所得收入的使用安排等(外商投资项目)(资料来源:项目单位提供);
(上述②③可容缺后补,如申请容缺受理,应填报容缺受理承诺书,并于受理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上述申请材料补齐)
10.2 办理路径
①窗口办:本溪市明山区峪明路宏峪小区一号公建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9-22号窗口
②网上办:本溪政务服务网:
https://zwfw.benxi.gov.cn/epoint-web-zwdt/epointzwmhwz/pages/legal/personaleventdetail?taskguid=2da972ab-e515-44ce-a312-51e3352c48f9
10.3 办理时限:承诺3个工作日
10.4 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业务,建议您优先选择“网上办”方式,确需到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时,您可先拨打咨询电话024-42386386,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我们为您提供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
11.核准项目变更
取得项目核准文件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单位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原项目核准机关提出变更申请。(一)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二)投资规模、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化的;(三)项目变更可能对经济、社会、环境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四)需要对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的其他重大情形。
11.1 需提供要件
②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且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除外)(资料来源在;市级自然资源部门);
③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审核意见(资料来源:县级以上政法部门);
④移民安置规划审核(涉及大中型水利水电项目)(资料来源:水利部门);
⑤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明材料;投资意向书,增资、并购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并购项目申请报告还应包括并购方情况、并购安排、融资方案和被并购方情况、被并购后经营方式、范围和股权结构、所得收入的使用安排等;(外商投资项目需提供,申请人自备)。
11.2 办理路径
①窗口办:本溪市明山区峪明路宏峪小区一号公建市政务服务
中心一楼19-22号窗口
②网上办:本溪政务服务网:
https://zwfw.benxi.gov.cn/epoint-web-zwdt/epointzwmhwz/pages/legal/personaleventdetail?taskguid=81f650ab-bb53-4140-8021-54fa7476bb86
11.3 办理时限:承诺10个工作日(不含评估时限)
11.4 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业务,建议您优先选择“网
上办”方式,确需到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时,您可先拨打咨询电话:024-42386386,我们为您提供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
12.核准项目延期
项目自核准机关出具项目核准文件或同意项目变更决定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项目核准机关申请延期开工建设。
12.1 需提供要件
项目延期申请文件(资料来源:项目单位提供)。
①窗口办:本溪市明山区峪明路宏峪小区一号公建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9-22号窗口
②网上办:本溪政务服务网:
https://zwfw.benxi.gov.cn/epoint-web-zwdt/epointzwmhwz/pages/legal/personaleventdetail?taskguid=8e232039-9765-4870-9781-1f55af7787d0
12.3 办理时限:承诺10个工作日
12.4 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业务,建议您优先选择“网上办”方式,确需到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时,您可先拨打咨询电话024-42386386,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我们为您提供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
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1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除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不满500万千瓦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行业目录内的项目以及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外,其余项目均需向发展改革部门申请办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事项。
13.1 需提供要件
①项目节能审查申请书(资料来源:项目单位提供);
②固定资产节能报告(资料来源:项目单位提供)。
①窗口办:本溪市明山区峪明路宏峪小区一号公建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9-22号窗口
②网上办:本溪政务服务网:
https://zwfw.benxi.gov.cn/epoint-web-zwdt/epointzwmhwz/pages/legal/personaleventdetail?taskguid=d56cd013-335d-4a7b-aa96-28b0fc2e95ea
13.3 办理时限:承诺10个工作日(不含评估时限)
13.4 温馨提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在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前,需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单位需在开工建设前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业务,建议您优先选择“网上办”方式,确需到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时,您可先拨打咨询电话024-42386386,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我们为您提供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
四、政府投资项目审批
14.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本溪市行政区域内使用预算安排的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活动,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向发展改革部门申请办理。
14.1 需提供要件
①项目建议书审批申请文件(资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②项目建议书文本(资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14.2 办理路径
①窗口办:本溪市明山区峪明路宏峪小区一号公建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9-22号窗口
②网上办:本溪政务服务网:
https://zwfw.benxi.gov.cn/epoint-web-zwdt/epointzwmhwz/pages/legal/personaleventdetail?taskguid=9afe1f65-9aa4-4daf-a8ca-0eae0e594d17
14.3 办理时限:承诺3个工作日(不含评估时限)
14.4 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业务,建议您优先选择“网上办”方式,确需到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时,您可先拨打咨询电话024-42386386,避免等候,我们为您提供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
15.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本溪市行政区域内使用预算安排的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活动,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向发展改革部门申请办理。
15.1 需提供要件
①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申请文件(资料来源:申请人);
②可行性研究报告(资料来源:工程咨询机构);
③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且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除外)(资料来源:市级自然资源部门);
④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审核意见(资料来源:县级以上政法部门);
⑤节能审查意见(资料来源:发展改革部门);
⑥移民安置规划审核(涉及大中型水利水电项目)(资料来源:水利部门)。
①窗口办:本溪市明山区峪明路宏峪小区一号公建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9-22号窗口
②网上办:本溪政务服务网:
https://zwfw.benxi.gov.cn/epoint-web-zwdt/epointzwmhwz/pages/legal/personaleventdetail?taskguid=fb468e0f-d0f6-4876-943f-348d3feca19a
15.3 办理时限:承诺5个工作日(不含评估时限)
15.4 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业务,建议您优先选择“网上办”方式,确需到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时,您可先拨打咨询电话024-42386386,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我们为您提供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
16.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本溪市行政区域内使用预算安排的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活动,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向发展改革部门申请办理。
16.1 需提供要件
①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审批申请文件(资料来源:申请人);
②项目初步设计文本(资料来源:工程咨询机构)。
16.2 办理路径
①窗口办:本溪市明山区峪明路宏峪小区一号公建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9-22号窗口
②网上办:本溪政务服务网:
https://zwfw.benxi.gov.cn/epoint-web-zwdt/epointzwmhwz/pages/legal/personaleventdetail?taskguid=4dd5657d-6556-4802-be08-e563b4c3128b
16.3 办理时限:承诺10个工作日(不含评估时限)
16.4 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业务,建议您优先选择“网上办”方式,确需到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时,您可先拨打咨询电话024-42386386,避免高峰期等候,我们为您提供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
五、小额贷款公司相关审批业务
17.小额贷款公司的股权变更(主发起人变更)审批
小额贷款公司经营期满1年后,可以申报主发起人变更。申请主发起人变更的公司实缴注册资本金需达到1亿元。
17.1 需提供要件
②营业执照复印件(资料来源:申请人);
③股东大会决议书(资料来源:申请人);
④修订的公司章程(资料来源:申请人);
⑤全体股东出具的《股东承诺书》(资料来源:申请人);
⑥股权转让协议、法律意见书(1份)(资料来源:申请人);
⑦新主发起人的法人代表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无犯罪证明;信用报告(部门自行核验,资料来源:市级地方金融管理部门、申请人、公安部门);
⑧新主发起人股东材料,包括: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自行核验)、人社、税务部门的证明材料;最近两年所得税完税证明;最近两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信用报告(部门自行核验);企业出资人法人代表无犯罪证明及有权机构同意增资决议(资料来源:人社部门、税务部门、申请人、公安部门);
⑨市、县(区)金融局的审核意见(资料来源:金融部门)。
17.2 办理路径
①窗口办:本溪市明山区峪明路宏峪小区一号公建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9-22号窗口
②网上办:本溪政务服务网:
https://zwfw.benxi.gov.cn/epoint-web-zwdt/epointzwmhwz/pages/legal/personaleventdetail?taskguid=d1170b49-5280-4ab0-9fb4-5af8e614bb7a
17.3 办理时限:承诺9个工作日
17.4 温馨提示:该事项为市初核、省审批,市金融局初审同意后,通过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向省金融监管局推送相关申请信息并邮寄申请材料。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业务,建议您优先选择“网上办”方式,确需到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时,您可先拨打咨询电话024-42386386,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我们为您提供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
18.小额贷款公司的股权变更(非主发起人变更)审批
小额贷款公司开业后,即可申请资本金、有限(责任)公司非主发起人股权变更;经营期满1年后,股份有限公司可申请非主发起人变更
18.1 需提供要件
①申请书(资料来源:申请人);
②营业执照复印件(资料来源:申请人);
③股东大会决议书(资料来源:申请人);
④修订的公司章程(资料来源:申请人);
⑤全体股东出具的《股东承诺书》(资料来源:申请人);
⑥变更股权需提交的材料:股权转让协议;新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无犯罪证明、信用报告(部门自行核验);新企业法人股东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自行核验)、人社、税务等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最近两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信用报告(部门自行核验)、企业出资人法人代表无犯罪证明及有权机构同意增资决议;企业股东增持需提供最近一年度的审计报告(资料来源:申请人、公安部门、市级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税务部门、人社部门)
⑦法律意见书(资料来源:申请人);
⑧市金融局的审核意见(资料来源:市级地方金融部门)。
18.2 办理路径
①窗口办:本溪市明山区峪明路宏峪小区一号公建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9-22号窗口
②网上办:本溪政务服务网:
https://zwfw.benxi.gov.cn/epoint-web-zwdt/epointzwmhwz/pages/legal/personaleventdetail?taskguid=a3d7f0fd-388c-40d9-9f54-35cfc06ed809
18.3 办理时限:承诺9个工作日
18.4 温馨提示:该事项为市初核、省审批,市金融局初审同意后,通过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向省金融监管局推送相关申请信息并邮寄申请材料。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业务,建议您优先选择“网上办”方式,确需到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时,您可先拨打咨询电话024-42386386,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我们为您提供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
19.小额贷款公司的注销
小额贷款公司法人资格的终止包括解散和破产两种情况。小额贷款公司可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二) 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法宣布公司解散。小额贷款公司解散,依照《公司法》进行清算和注销。 小额贷款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 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
19.1 需提供要件
①申请书(资料来源:申请人);
②股东会决议(资料来源:申请人);
③经有权机构确定的清算报告(资料来源:申请人);
④因破产注销需提交法院关于破产程序终结的裁定书(资料来源:申请人);
⑤债权人公告报纸样张(资料来源:申请人);
⑥市金融局的审核意见(资料来源:市地方金融部门)。
⑦股东主动注销业务经营资格只需提供①②⑥。
19.2 办理路径
①窗口办:本溪市明山区峪明路宏峪小区一号公建市政务服务中
心一楼19-22号窗口
②网上办:本溪政务服务网:
https://zwfw.benxi.gov.cn/epoint-web-zwdt/epointzwmhwz/pages/legal/personaleventdetail?taskguid=77b77e7d-4592-47f9-99ee-e4ef965e8e6c
承诺9个工作日
19.4 温馨提示:该事项为市初核、省审批,市金融局初审同意后,通过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向省金融监管局推送相关申请信息并邮寄申请材料。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业务,建议您优先选择“网上办”方式,确需到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时,您可先拨打咨询电话024-42386386,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我们为您提供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
六、典当行相关审批事项
20.典当行及分支机构注销
材料齐全,符合《关于印发<辽宁省典当行及分支机构设立、变更和终止工作指引>的通知》(辽金监发〔2021〕1号)等文件的规定。
20.1 需提供要件
①典当经营许可证书正副本(资料来源:申请人);
②清算报告(资料来源:申请人);
③典当行股东会决议(资料来源:申请人);
④企业终止申请(资料来源:申请人);
⑤市局初审意见(资料来源:市级地方金融管理部门)。
20.2 办理路径
①窗口办:本溪市明山区峪明路宏峪小区一号公建市政务服务中
心一楼19-22号窗口
②网上办:本溪政务服务网:
https://zwfw.benxi.gov.cn/epoint-web-zwdt/epointzwmhwz/pages/legal/personaleventdetail?taskguid=4e4d7337-2f15-4f02-913d-f3a59b661ebe
20.3 办理时限:承诺10个工作日
20.4 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业务,建议您优先选择“网上办”方式,确需到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时,您可先拨打咨询电话42386386,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我们为您提供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
七、融资担保公司相关审批事项
21.融资担保公司的终止审核
符合《公司法》、《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关于印发〈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四项配套制度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省内获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及分支机构。
①注销《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书(资料来源:申请人);
②股东会决议(载明同意注销《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对未到期融资担保责任和债权债务承接做出明确安排内容,全体股东签字盖章)(资料来源:申请人);
③《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原件(资料来源:申请人);
④如有未履行责任的融资担保存量业务,须提交合作银行等机构同意融资担保公司注销的书面意见(资料来源:申请人)。
21.2 办理路径
①窗口办:本溪市明山区峪明路宏峪小区一号公建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9-22号窗口
②网上办:本溪政务服务网:
https://zwfw.benxi.gov.cn/epoint-web-zwdt/epointzwmhwz/pages/legal/personaleventdetail?taskguid=4472dc2c-e78e-4900-ad2c-135a895d9c3f
21.3 办理时限:承诺10个工作日
21.4 温馨提示:该事项为市初核、省审批,市金融局初审同意后,通过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向省金融监管局推送相关申请信息并邮寄申请材料。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业务,建议您优先选择“网上办”方式,确需到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时,您可先拨打咨询电话024-42386386,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我们为您提供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
八、人民防空相关业务
22.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同步建设审批
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城市及城市规划区建设民用建筑(除工业生产厂房及为生产直接服务的配套用房外),在发改部门立项后,自然资源部门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向人防部门申请办理。
22.1 需提供要件
①确定房屋面积的测绘报告(资料来源:具有测绘资质的测绘公司进行测绘,而后由建设部门提供);
②建设项目规划总平面图(资料来源:自然资源局、建设部门);
③防空地下室建设申请表(资料来源:建设部门);
④能够确定项目性质和面积的规划文件和立项文件(资料来源:建设部门);
⑤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资料来源:建设部门)。
22.2 办理路径
①窗口办:本溪市明山区峪明路宏峪小区一号公建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9-22号窗口
②网上办:本溪政务服务网:
https://zwfw.benxi.gov.cn/epoint-web-zwdt/epointzwmhwz/pages/legal/personaleventdetail?taskguid=831baf94-75f4-4525-be3e-58644a2480d2
22.3 办理时限:承诺10个工作日
22.4 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业务,建议您优先选择“网上办”方式,确需到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时,您可先拨打咨询电话024-42386386,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我们为您提供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
23.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审批
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城市及城市规划区建设民用建筑的(除工业生产厂房及为生产直接服务的配套用房外),但符合下列条件可向人防部门申请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的审批:(1)采取桩基且桩基承台顶面埋置深度小于三米或者地下室空间净高度低于防空地下室规定标准的新建10层以上的民用建筑;(2)因建设地段房屋或地下管网密集,防空地下室不能施工或者难以采取技术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民用建筑;(3)在建筑物下只能局部修建防空地下室达不到规定指标的民用建筑;(4)建在暗河、流沙等地质条件很差地段的民用建筑。
23.1 需提供要件
①能够确定建设项目性质和面积的规划文件或立项文件(资料来源:发改委部门、自然资源局部门、建设部门);
②建设项目规划总平面图(资料来源:自然资源局部门,建设部门);
③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申请表(资料来源:建设部门);
④建设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资料来源:建设部门);
⑤符合易地建设条件且无法易地建设的辅证材料(资料来源:由建设单位找相对应的辅证部门出具,而后由建设单位提供)。
23.2 办理路径
①窗口办:本溪市明山区峪明路宏峪小区一号公建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9-22号窗口
②网上办:本溪政务服务网:
https://zwfw.benxi.gov.cn/epoint-web-zwdt/epointzwmhwz/pages/legal/personaleventdetail?taskguid=70a5c66f-087e-4b73-8b2d-0708829388ee
23.3 办理时限:承诺10个工作日
23.4 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业务,建议您优先选择“网上办”方式,确需到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时,您可先拨打咨询电话024-42386386,避免高峰期等候,我们为您提供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
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制定
24.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制定
按照《辽宁省定价目录》(辽价发〔2018〕38号)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制定在本地区执行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
24.1 需提供要件
24.2 办理路径
①窗口办:本溪市明山区峪明路宏峪小区一号公建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9-22号窗口
②网上办:本溪政务服务网:
https://zwfw.benxi.gov.cn/epoint-web-zwdt/epointzwmhwz/pages/legal/personaleventdetail?taskguid=0377d4fc-b310-48a8-b659-a242c3e9da77
24.3 办理时限:承诺30个工作日
24.4 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业务,建议您优先选择“网上办”方式,确需到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时,您可先拨打咨询电话024-42386386,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我们为您提供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