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fzhggwyh-2021-00143 发布机构: 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信息名称: 本溪市收费基金目录清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主题分类: 收费项目
发布日期: 2021-10-30 成文日期: 2021-10-30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本溪市收费基金目录清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发布时间:2021-10-30 12:55:10 【字体:


本溪市收费基金目录清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序号

部门

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管理方式

政策依据

立项级次

涉企

1

住房城乡建设

污水处理费

1.居民0.95/立方米

2.非居民1.40/立方米

缴入市县国库

《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财税151号,发改价格[2015]119号,省政府令2009年第235号,辽政办发[2008]60号,辽价发[2018]38,《关于调整本溪市城区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本价发[2016]52号)

 

 

中央

 


注:1.标注“★”号的收费项目,属涉企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