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fzhggwyh-2021-00143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收费基金目录清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 主题分类: | 收费项目 |
发布日期: | 2021-10-30 | 成文日期: | 2021-10-3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收费基金目录清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本溪市收费基金目录清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序号 | 部门 | 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管理方式 | 政策依据 | 立项级次 | 涉企 |
1 | 住房城乡建设 | 污水处理费 | 1.居民0.95元/立方米 2.非居民1.40元/立方米 | 缴入市县国库 | 《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财税151号,发改价格[2015]119号,省政府令2009年第235号,辽政办发[2008]60号,辽价发[2018]38号,《关于调整本溪市城区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本价发[2016]52号)
| 中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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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标注“★”号的收费项目,属涉企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