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fzhggwyh-2021-00063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信息名称: | 市十三届政协四次会议《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创新创业发展的提案》(4197号)答复 | 主题分类: | 2021年 |
发布日期: | 2021-07-06 | 成文日期: | 2021-07-06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市十三届政协四次会议《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创新创业发展的提案》(4197号)答复
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4197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郑馨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创新创业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明确指出了阻碍“双创”发展的问题关键所在,即:工作平台建设有待完善、载体服务能力参差不齐、各项工作运行中还存在短板,投融资体系滞后制约双创发展、发展环境有待加强等,我们表示十分赞同。作为金融部门,我们按照委员的建议要求,将着力于拓宽融资渠道,完善双创投融资体系,加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债融资等服务力度。
近年来,各级政府对“双创”工作给予了大力的政策支持。仅2020年,我市就累计发放创业贷款1292笔,1.6亿元。预计今年创业担保贷款发放额可达2.5亿元。为更多的创业者“输血”助力。同时我市创业担保贷款还款率一直保持在100%,实现了创业担保贷款“放得出、用得好、收得回”良性循环,以良好信誉促进了创业者的“造血”能力。
今年我们在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上下功夫、解难题,着力提升金融营商环境质量。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工作举措。
一是增大信贷投放额度。把信贷投放规模,特别是对民营、小微企业支持力度作为对驻溪银行进行政府性金融评价的重要依据。持续提升中小微企业贷款占比,推进驻溪银行小微金融业务逐年递增。
二是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推动全市普惠小微贷款综合融资成本下降到全国平均水平,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引导金融机构通过央行低成本资金传导优惠利率,实现普惠金融比例逐年递增。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一步缩短融资链条,清理不必要的“通道”、“过桥”环节,降低贷款附加成本。
三是优化信贷审批流程。引导商业银行改造小微企业信贷流程和信用评价模型,合理设定授信审批条件,提高审批效率。鼓励商业银行对符合相关条件的小微企业客户,探索运用零售业务管理技术,在合理评估风险的前提下,优化小微企业贷款审批政策和流程。鼓励商业银行为小微企业合理设置流动资金贷款期限,研发适合小微企业的中长期固定资产贷款产品。支持有条件的商业银行在风险可控、审慎经营的前提下,在内部管理与操作流程中对小微企业贷款办理时限做出明确规定。
四是拓宽企业增信渠道。推广使用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开展应收账款、收费权等质押融资服务。推动驻溪银行创新担保方式,探索开展股权、林权、专利技术等抵质押贷款。用好用足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分险政策,鼓励支持本钢容大担保扩展业务和再担保业务规模。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金融资源的撬动作用,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建设,积极参与全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布局,持续开展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工作。鼓励驻溪银行将存单质押贷款抵押率提高至60%。鼓励保险公司开展信贷保证保险业务,提供“信贷+保险”等增信服务。
五是加强政银企信息交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领域的政银企对接活动,加强政府协调和政策支持,促进金融机构与企业面对面沟通、直接提供融资服务。建立银企对接长效机制,及时跟进企业资金需求动态。及时向金融机构提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产业政策、重大改革、政策法规等方面信息。
六是实现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加快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整合接入自然人和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基础数据,推进金融、税务、市场监管、社保、环保、法院、海关、水电等涉企信用信息的共享开放。
七是大力发展直接融资。认真落实我市支持企业上市发展的扶持政策,对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首发上市和新三板挂牌等实现债权融资的企业,按照标准给予费用补助,降低企业上市和发债融资成本。支持中小微企业到辽宁股权交易市场直接融资。争取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积极引进各类天使、创业、产业投资基金助力企业发展。
非常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本溪金融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请继续关心关注金融工作!
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