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fzhggwyh-2021-00060 发布机构: 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信息名称: 市十三届政协四次会议《关于规范我市区静态停车收费的提案》(4139号)答复 主题分类: 2021年
发布日期: 2021-07-06 成文日期: 2021-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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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三届政协四次会议《关于规范我市区静态停车收费的提案》(4139号)答复

发布时间:2021-07-06 11:01:27 【字体:


 

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4139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张国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我市区静态停车收费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住宅小区周边及街巷路应该更多的设立免费停车位,供市民停放车辆;科学施划停车收费路段,有序推进收费管理的建议。

依据本溪市政府办公室《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溪市解决停车难行动计划三年工作方案的通知》(本政办发[2019]51号)、《本溪市城市机动车停放管理条例》(市人大常委会公告4号)和《本溪市城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87号)有关规定,公安交警部门负责我市停车场和停车泊位的规划。

2020年经市交警支队批准,由市静态公司出资在太子城、阳光花园、欧洲城附近施划近700余个免费公共停车位,2021年在市交警支队牵头下,市静态公司条件允许情况下,将积极配合对主城区内的街巷路及停车难的小区周边进行静态交通集中治理。由静态公司继续对存在停车难停车乱的街巷路及居民小区周边施划免费停车泊位,新建停车设施。

二、关于调整收费时间的建议

您建议免费时间将早7:30延至早8:00。现在我市停车免费时间为夜间17:30至次日早7:30路内停车免费。对此,我们进行了认真论证研究认为:我市早高峰时间段为早7:00至早8:30车流量最大,实行错峰上下班,大部分上班时间在早上7:30至8.30之间,免费时间延至早8.00不能缓解我市早高峰汽车拥堵状况。下一步,由静态公司根据市民停车需求,进行错时化管理,同时出台相应优惠措施。

三、关于合理确定收费时间,对商业圈停车泊位实行弹性收费的建议。

依据辽宁省物价局《关于加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价发[2016]100号)、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本溪市城市机动车停放管理条例》和本溪市人民政府令《本溪市城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市目前社会资本投资的商业圈(万达广场、永丰商业街等)地下、地上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定价。两个商业街路内无停车场,所有车辆即停即走, 停车场收费目的也是利用价格杠杆的作用,促使客流量较大的商业区车辆流动起来,避免车辆拥堵。

四、关于国家法定节假日应免费停放,不应收取停车费的建议。

静态停车收费运行一年来,物业停车位租用情况明显提高,道路拥堵得到一定缓解,有效的提升了城市管理形象。为了解决市民节假日停车问题,下步发改委在出台新的收费标准时,可以考虑在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周六周日),春节、国庆节、元旦、清明等节日免费开放。

 

 

 

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