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fzhggwyh-2020-00083 发布机构: 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信息名称: 市十三届政协三次会议《关于加快推进智慧水务建设的提案》(3016号)答复 主题分类: 2020年
发布日期: 2020-11-05 成文日期: 2020-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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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三届政协三次会议《关于加快推进智慧水务建设的提案》(3016号)答复

发布时间:2020-11-05 08:57:57 【字体:


 

 

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3016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民建本溪市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智慧水务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8年7月惠及民生的“引观入本”输水工程通水后,在水质安全、供水保障率进一步提升,取得良好社会效益的同时,供水成本也发生较大变化,加上近几年原水、电力、人工、材料等成本价格逐年增高,对企业造成一定影响。

为实现你们的提案提出的“尽快调整城市供水价格,弥补自来水成本增加造成的供水企业亏损,保证辽东水务有能力按时支付取水费用和‘引观入本’工程贷款,保证供水企业正常运行。”的目标,我委高度重视,将与史贵生等人大代表提出的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调整我市供水价格及规范产权供水管网的建议》(第3122号建议),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调研,形成水价调整方案,报请市政府一并解决。

我们将根据《辽宁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实施细则》要求“制定价格应当依据有关商品和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市场供求状况、行业或区域比价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国家产业政策以及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辽宁省物价局关于印发辽宁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落实前期调研、成本监审、制定价格、广泛听取相关意见、召开听证会、形成调价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并进行公示等程序,尽快调整供水价格,促进供水企业良性发展。

 

 

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