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fzhggwyh-2019-00003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信息名称: | 市十三届政协二次会议《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提案》(2033号)答复 | 主题分类: | 2019年 |
发布日期: | 2019-04-22 | 成文日期: | 2019-04-22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市十三届政协二次会议《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提案》(2033号)答复
市营商局:
现就刘玮琳委员提出的“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提案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政商关系的论述以及“亲”、“清”二字的表述内涵丰富、全面系统,以“亲”“清”为目标着力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是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广大民营企业以及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共同努力的紧迫任务,也是我委的一项重点工作。一直以来,市发改委积极贯彻落实关于民营企业经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狠抓重点项目建设,建立并完善了民营企业协调、调研、报告机制,进一步加强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和服务,有效推动非公企业项目的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各项成绩有目共睹,“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最多跑一次”“三十二证合一”,在高新区深化实施“3550”集中审批、“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成功经验在全市推广,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对刘玮琳委员“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提案中,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要求,提出的一些不尽人意的现象问题以及四条建议,我们认为问题查找准确、原因分析深刻、措施建议到位。为此,我委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力争配合协调好有关部门,全面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完善“一办两中心”一体化运行管理模式,着力提升政务服务供给效率。同时结合发改部门职能,不断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尤其要预防和整治好个别干部庸懒散、不作为的问题,努力构建亲清的政商关系。
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