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fzhggwyh-2024-00104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信息名称: | 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推进新能源汽车使用的建议》(第3200号)答复 | 主题分类: | 2024年 |
发布日期: | 2024-07-04 | 成文日期: | 2024-07-04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推进新能源汽车使用的建议》(第3200号)答复
关于对人大本溪市第十七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3200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孙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新能源汽车使用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本溪市“十四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编制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本溪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年-2035年)》《本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内容,依据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战略,持续推动本溪市新能源汽车及充(换)电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本溪市“十四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编制工作。本规划实施后,可以有效改善新能源汽车充电效率,提高充电便利性,改善用户体验,促进绿色出行。同时,能够积极推广树立绿色、低碳、环保的价值观,引导居民向更加环保和可持续的生活方式转变,有助于形成绿色发展的社会风尚,提升社会整体的文明程度和可持续发展意识。
二、积极推进管理服务平台建设
为加快推进全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全面提升政府监管和服务能力,促进充电基础设施行业健康发展,按照《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加快推进国家充电设施监测服务平台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委协助国网辽宁省供电公司,开展辽宁省充电设施监测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梳理汇总全市充电基础设施,督促涉关企业及时登录平台,实现数据实时互联互通,逐步提高充电服务的智能化、便捷化、规范化水平。
三、加大充电基础设施行业准入监管
下一步,我委将严格落实市领导指示要求,配合住建、应急以及供电等涉关单位部门,严把项目准入关口,明确备案要件,规范运行标准。同时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制定补助资金发放方案,明确相关补贴标准,科学制定资金发放模式,提升资金使用效能,确保能够切实发挥资金对正规、合法企业的支持力度,进一步优化、净化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行市场,推动全市充电基础设施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行业发展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您的建议,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促进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