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fzhggwyh-2024-00103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信息名称: | 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完善高新区校企周边生活服务设施配套建设》(第3195号)答复 | 主题分类: | 2024年 |
发布日期: | 2024-09-10 | 成文日期: | 2024-09-1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完善高新区校企周边生活服务设施配套建设》(第3195号)答复
关于对人大本溪市第十七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319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孙胜利、孙艳飞等16名代表:
各位代表提出的第3195号关于“关于完善高新区校企周边生活服务设施配套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三)加大对河流治理和维护力度”方面建议。市发改委从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方向指导辖区住建部门包装项目,按照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做好项目提级论证工作,同时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污水处理项目协助项目单位积极争取上级各类资金。
关于“(五)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方面建议。随着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的实施,政府投资的公园类项目属于禁止类项目,不允许审批立项。市发改委将继续指导高新区围绕防灾减灾能力提升、防洪减灾等方向谋划包装项目,在符合上级政策要求条件下,将沿河相关建设内容更多纳入项目中,不断改善沿河周边环境。
关于“(六)加大对高校和企业的支持力度”方面建议。市发改委将持续指导高新区相关部门围绕中央预算内资金、专项债、增发国债等上级资金投向,做好相关项目谋划储备、支持保障、提级论证以及资金争取工作。
感谢各位代表对校企周边生活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工作的关注及建议,市发改委将继续发挥好争政策争资金职能,指导高新区各级项目单位做好校企周边生活服务设施相关项目资金争取工作,更好助力校企周边地区高质量发展。
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