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fzhggwyh-2021-00045 发布机构: 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信息名称: 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调整静态停车收费管理的建议》(4077号)答复 主题分类: 2021年
发布日期: 2021-07-06 成文日期: 2021-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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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调整静态停车收费管理的建议》(4077号)答复

发布时间:2021-07-06 08:47:20 【字体: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407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贾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静态停车收费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科学施划停车收费路段,有序推进收费管理的建议。

依据本溪市政府办公室《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溪市解决停车难行动计划三年工作方案的通知》(本政办发[2019]51号)、《本溪市城市机动车停放管理条例》(市人大常委会公告4号)和《本溪市城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87号)有关规定,我委负责城市机动车停放收费标准的制定。

二、关于调整收费时间的建议。

您建议免费时间将早7:30延至早8:00。现在我市停车免费时间为夜间17:30至次日早7:30路内停车免费。对此,我们进行了认真论证研究认为:我市早高峰时间段为早7:00至早8:30车流量最大,即便是错峰上下班,大部分上班时间在早上7:30至8.30之间,免费时间延至早8.00起不到缓解我市早高峰时间段马路上汽车的拥堵状况。下一步静态公司会根据市民停车需求,进行错时化管理,同时出台相应优惠措施。

三、关于合理确定收费时间,对商业圈停车泊位实行弹性收费的建议。

依据辽宁省物价局《关于加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价发[2016]100号)、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本溪市城市机动车停放管理条例》和本溪市人民政府令《本溪市城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市目前社会资本投资的商业圈(万达广场、永丰商业街等)地下、地上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定价。两个商业街路内无停车场,所有车辆即停即走。停车场收费目的也是利用价格杠杆的作用,促使客流量较大的商业区车辆流动起来,避免车辆拥堵。

最后,衷心感谢代表对此项工作的关注。

 

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