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fzhggwyh-2019-00017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信息名称: | 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制定<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办法>的建议》(2048号)答复 | 主题分类: | 2019年 |
发布日期: | 2019-08-02 | 成文日期: | 2019-08-02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制定<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办法>的建议》(2048号)答复
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2048号建议的答复
史贵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制定《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办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和民营企业家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同时解决我市民营经济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推进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委牵头制定《中共本溪市委 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本委发〔2018〕39号)和《贯彻<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工作指南》(本委办字〔2019〕2号),已印发。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提出在降低企业成本、鼓励创新发展、强化金融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合法权益、完善组织保障六大方面、19条措施促进我市民营企业发展、保障企业家权益。工作指南中详细列出支持意见中各项补助政策的申报方式,真正做到“一目了然,不懂就问”,全力支持我市民营经济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