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fzhggwyh-2019-00016 发布机构: 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信息名称: 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解决我市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建议》(2047号)答复 主题分类: 2019年
发布日期: 2019-08-02 成文日期: 2019-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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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解决我市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建议》(2047号)答复

发布时间:2019-08-02 08:44:58 【字体:

 

 

 

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次会议第2047号建议的答复

马世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解决我市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重点举措

我委与市工信局、人民银行本溪中心支行、本溪银保监分局等相关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破解我市中小企业融资困难问题,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

(一)优化金融体系,积极引进机构发展金融市场

2018年,组织全市性大型银企对接会3次,分别是春季、秋季全市银企对接会议和县区双百智企对接会,“点对点”精准对接12次,组织银行机构分别与长江物流、钢联金属、远通物资和腾达油泵等企业进行了现场对接。会同市人民银行和银保监分局推动各银行机构不断优化中小微企业信贷工作机制,普遍成立了中小微企业信贷服务专营机构,建立了中小微企业信用评价体系,认真执行中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定价机制,进一步改进和完善适合中小微企业特点的评级和授信制度,简化信贷手续,优化业务流程,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投放效率。人民银行充分发挥“窗口指导”作用,连续下发了《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加大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小微企业信贷投放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进一步优化金融支持小微企业政策框架。本溪市商业银行成功更名本溪银行,部分农村信用社着力增资扩股,成功组建农村商业银行,还有2家村镇银行入驻,为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增添加了新的力量,对进一步改善民营企业金融服务,加大信贷支持力度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截至2018年末,全市经营性金融机构共有86家,其中,银行机构25家,证券机构5家,保险机构35家。其它新型金融组织中,有财务公司1家,融资租赁公司1家,小额贷款公司8家,融资担保公司10家,保险中介机构1家。全市存款余额1543.5亿元,比去年初新增144.3亿元,全市本外币贷款余额1389.1亿元,比去年初新增115.2亿元,实现社会融资总量124.5亿元,均超额完成省政府全年考核目标。

(二)加强监管引导,督促减费让利

银保监局分局成立了非公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督促银行机构优化流程、简化手续、缩短审批时间,制定了《本溪银监分局关于非公经济发展环境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切实提升小微企业服务水平,严肃查处违反“七不准”“四公开”行为,净化小微企业融资环境。要求驻溪银行扩大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覆盖面,提高贷款可获得性,确保辖内银行业实现小微企业贷款“两增两控”目标,进一步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质效。

银保监局分局对各银行机构就服务中小微企业工作开展考核、评价和正向激励,对完成指标的银行机构予以表彰,未完成指标的机构在其分支机构的设立、新业务的开办等准入事项采取限制政策。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支持较好的法人机构在监管评级工作中给予适当的加分;为减轻企业融资成本,鼓励银行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开展“无还本续贷业务”;鼓励银行机构向县域设立机构或批量审批银行机构设立小微、社区支行;提高对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的容忍度;督促银行机构落实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尽职免责制度;督促银行机构用好、用足单户授信总额500万元以下(含)的定向降准政策和单户授信总额100万元以下(含)的贷款利息免征增值税政策等。

(三)优化金融服务,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手段

市人民银行和银保监分局推动辖内银行机构进一步创新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一是建立“互联网+金融”模式,加强多方合作,解决银企间信息不对称难题,满足企业“一站式”金融服务需求。如建行推出线上“小微快贷”产品,客户享受到“网上贷款申请、网上贷款审批、网上签约支用”的全流程网上融资服务,从申请、审批、签约、支用到还款,整个过程只需五分钟时间,极大提高了小微企业融资效率。二是创新小微金融产品,解决信贷抵质押物不足问题。如运用大数据技术分析小微企业涉税信息,针对诚信纳税优质小微企业发放无抵押担保的循环信用贷款。三是打造环境“利器”。积极构建多层次金融交易服务平台,集合辖内银行、财务公司、证券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使企业获得从初创、小微、发展、并购重组、财务管理等全周期金融服务。四是针对本溪工业主力企业本钢集团公司,对其上下游小微及民营企业,尝试供应链金融模式,实现银企互利共赢。辖内法人机构按照银保监会统一部署,严格执行银行业小微企业贷款利率监测机制,法人机构完成了2018年三季度当季新发放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低于当年一季度利率,四季度发放贷款利率不高于三季度水平目标,切实降低了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截至2018年12月末,全市银行机构为1844户(两增口径)小微企业减少利息支出1736.52万元。减少服务收费项目21项,为小微企业(两增口径)减免财务顾问费、评估费、抵押登记费等各类费用364.11万元。税务部门共推送B级以上企业4814户,本溪银行、建设银行本溪分行、邮储银行本溪分行、南芬农商银行借助税务部门提供的企业纳税缴款记录及纳税评级结果先后开发了“税融通”、“税贷通”、“云税贷”等新型业务品种,银税合作类贷款金额达18亿元,贷款户数142户。

(四)充分运用货币政策工具,降低融资成本

人民银行积极运用存款准备金、再贷款、再贴现、常备借贷便利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鼓励、引导全市各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信贷支持力度。推动金融机构创新供应链金融产品,推出参易融、煤炭供应链、本钢上下游民营小微企业财票贴现等供应链金融产品。2018年,各金融机构累计使用支农再贷款0.40亿元,支小再贷款10.14亿元,常备借贷便利11亿元,再贴现16.33亿元(同比增加10.48亿元),获得存款准备金优惠政策支持释放10.52亿元。充分发挥了央行资金引导信贷资金流向、促进信贷结构调整的功能,有效促进民营企业降低融资成本。

(五)制定奖励政策,鼓励银行机构扩大信贷投放

在全省加快民营企业大会之后,市发改委立即起草了《本溪市金融机构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奖励办法》和配套的实施细则。为鼓励银行机构对民营企业增大信贷投放,提出在未来三年努力实现每年新增民营企业贷款100亿元的目标,对民营企业信贷支持较大的银行机构予以奖励。为推动银行机构深入研究并出台具体实施举措,市政府于1月14日下午组织召开了全市金融机构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座谈会,全市25家银行机构和35家有融资需求的企业参会,并进行了现场多点对接。

(六)推进扶持企业上市,鼓励企业直接融资

通过几年来的积极培育,引导、鼓励我市中小企业到资本市场挂牌融资。出台了扶持企业上市奖励政策,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补助300万元,新三板上市补助170万元,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挂牌补助20万元。截至目前,我市已有5户企业在新三板上市,实现直接融资2500万元。截止2018年12月末,共累计有30家企业在辽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其中标准板企业2家,成长板企业5家,展示板企业23家;共计实现股权融资5笔,融资人3家,股权融资金额1.26亿元,为股东增资1.26亿股;股权融资5笔,融资人3家,股权融资金额1.26亿元,为股东增资1.26亿股;债权融资50笔,融资人21家,债权融资金额4.62亿元,质押股权5.34亿股;登记托管总记录22笔,托管企业合计16家,注册资本合计52.74亿元,托管总股本合计18.45亿股,其中:纯托管企业14家,挂牌托管企业2家;纯托管企业总股本17.95亿股,挂牌企业托管总股本0.5亿股。

二、下步工作打算

1、积极搭建平台,继续深化银企对接。畅通信息渠道,做好银企对接服务,将企业融资需求及时送达金融机构。协调市直有关部门形成合力,缩短金融机构与民营企业的沟通距离,推进金融机构为民营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适时组织银行机构赴各县区就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进行拉练调研。

2、落实《奖励办法》,推进各银行机构扩大信贷投放。邀请各银行机构上级行来溪调研,洽谈合作,推动各行与市政府签订全面战略合作协议。跟踪督促、定期调度各行对民营企业信贷投放工作,力争完成新增100亿元目标。

3、配合市财政筹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帮助市财政局寻求金融业资金支持,规范申报材料,争取省金融监管局批准设立。

4、配合人民银行本溪中心支行和市银保监分局提升银行服务水平。一是全面稳定企业融资局面。推动银行机构协调做好资金安排。同时,加强续贷产品开发推广,支持符合条件企业融资周转“无缝衔接”。二是促进完善机制建设。督促落实“公平信贷”原则,促进完善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提高民营小微业务考核权重。三是适当调整监管监测指标,引导金融机构调整内部考核指标体系,适当降低利润、不良资产等指标权重,推动进一步简化核销流程,提高处置效率。

5、继续培育企业上市。扩大、完善上市企业资源库,督导各县区积极培育上市企业;邀请资本市场专家来溪授课,为中小微企业开展直接融资培训;督促各县区落实上市奖励政策,开展上市宣传、引导工作;建立健全企业上市考核制度,把市政府对各县区、高新区考核内容进行阶段性目标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