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fzhggwyh-2023-00093 发布机构: 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信息名称: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 主题分类: 专项规划
发布日期: 2021-02-24 成文日期: 2021-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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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

发布时间:2021-02-24 12:20:41 【字体: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

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



 本住建发[2020]230号

一、规划背景

“十三五”时期,全市住建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东北振兴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实现了新突破,为加快推动本溪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贡献了应有的力量。

(一)住房保障事业稳步进展。“十三五”时期,我市棚改范围从中心城区向城中村、城边村以及城市危旧住房改造扩展,累计改造棚户区90 区片,涉及安置居民24009户,占总任务指标的101%,其中:货币化安置22655套,货币化安置比例达到94.3%,各项指标均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采购公租房519套、审核经济适用房1393套,完成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补贴审核发放1134.59万元,使3736户困难家庭受益。

(二)房地产市场保持健康稳定。“十三五”时期,严格落实精准调控措施,从供需两端齐发力,进一步优化了我市住房供应结构,支持合理住房需求,切实稳定房价涨幅,全市商品房去化周期始终维持在合理区间,房地产市场保持健康稳定态势。2016年以来,全市完成房地产投资约160.28亿元,商品房销售面积约281.57万平。

(三)新型城镇化建设持续推进。“十三五”时期,我市城镇化发展进一步加快,高新区、太子河新城、本溪县、桓仁县城镇体系空间格局清晰,房地产投资放大,可充分满足农村人口转移居住需求,区域基础设施配套日趋完善,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健全,城镇综合承载力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不断改善。2020年我市城镇化率达到71%,较2016年提高3.6个百分点,城镇化率水平较高。  

(四)农村人居环境得到全面改善。“十三五”时期,投资近亿元改造农村危房1937户,惠及农村百姓6千余人;累计投入资金3千万元,连续五年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清洁月”活动;基本建立了有制度、有队伍、有设施、有经费的农村环境治理工作体系,全市农村保洁员人数达到了1427人,全市287个行政村中104个村实现了整村整洁,垃圾处置体系覆盖90%行政村,农村地区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打造国家级特色小镇1处、辽宁省特色乡镇2处、列入省级特色乡镇培育名单3处;创建“辽宁省美丽乡村示范村”79个,占全市村庄数量的30%以上,省督查考核指出我市“整洁村总体面貌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五)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十三五”时期,加快推进地下管廊建设,投入资金2.45亿元,建设完成威宁大街地下综合管廊工程2.80公里;全市路网得到进一步完善,投资3.45亿元,新建、维修、改造解放路、溪湖路、彩屯大桥、新溪湖大桥等城区主次干路27条、桥梁2座,总长度45公里,拉开城市骨架;投资2.01亿元,先后维修改造城市街巷路280余条,打通城市微循环;“十三五”时期,全市累计新增车行道面积11.78万平方米、人行道面积6.80万平方米。

(六)宜居城市建设不断发展。“十三五”时期,开展主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筹集资金2.70亿元完成303个年久失修的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整治总面积245.28万平方米;积极推进“三供一业”物业移交和维修工作,涉及房屋1088栋,395万平方米;落实“五共”理念,投资9.24亿元,开展早期棚改小区维修改造,维修改造40个小区,6.30万套住宅,建筑面积352万平方米,惠及百姓20万人;积极争取资金,开展老旧小区维修改造,2020年计划完成改造103个小区;新增物业管理小区45个,消灭弃管小区31个,新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137个;使小区物业规范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初步建立城区物业管护长效机制;投资2165万元,用于青云山公园、动植物园、枫叶广场、建设广场、小华山公园等城市公园广场建设;多措并举,新建停车场、增划停车泊位,开展重点区域停车收费,开放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着力解决主城区停车难问题。

(七)城市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十三五”时期,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投资3123万元,完成我市唯一黑臭水体彩屯排涝池及彩屯河整治工程,提前完成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的省考核指标;投资8953.6万元,实施大峪泵站及程家沟(含樱桃沟)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南沙河污水截流工程等8项污水管网改造工程,铺设管网25.43公里,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污水管网覆盖率达到99%,城区污水筹集率达到54.84%,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9%,均较“十二五”末期有较大提高;投资3044万元用于城市污水、污泥处理设施建设,按期完成桓仁县、本溪县、南芬区污水厂提标改造,全市7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部实现达标运行,污水日处理能力达到44万吨以上;投资333.3万元用于购置垃圾处理设施及垃圾填埋场升级改造,全力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投资1248万元,新建、改造公厕73座,全市新增免费开放的公厕数量达到6百余座,公厕密度居于全省前列。

(八)城市智慧精细管理长足进步。“十三五”时期,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开展拆违专项行动,累计拆除违建5.1万处,市容市貌得到进一步改观,以市综合执法支队为例,组织集中整治、专项整治行动420次,拆除违建1276处、11627平,拆除大型户外广告193块,拆除牌匾、灯箱、条幅布幔1.26万处,共清理占道经营、店外摆卖8.56万处次,清理“小招贴”10.20万处,粉饰覆盖1.88万平方米,清运街头杂物垃圾600余吨;实现城市智慧管理,投资200万元,对原市政110监管平台进行全面升级改造,开发推广城市管理“市民通”APP软件,累计处理群众反映问题1000余件,全面提高了城市管理和设施维护效率;初步构建“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迅速、运转高效”的城市管理应急体系,提升房产维修、设施维护效率,制定各项应急预案10余项,全面提升了防汛排涝清雪等各项应急工作管理能力和综合实力,有效保障城市冬季和汛期平稳运行。

(九)燃气行业安全平稳运行。“十三五”时期,我市燃气行业新增管道天然气企业2家,天然气汽车加气站企业7家,建立各型号LNG储罐14个,铺设天然气供气管网152公里,发展管道天然气用户4.80万余户,年销售气量从“十二五”末期的0.45亿立方提高至15.5亿立方,实现跨越式增长;“十三五”时期,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始终保持稳定,共整改消除较大安全隐患89项,消除违章占压燃气管线安全隐患336处,整改拆违遗留的管网安全隐患问题244处完成商业煤改气52户,工业煤改气28户。

(十)供暖能力水平显著提高。“十三五”时期,加大管网改造力度,投资3.75亿元改造供热管网477.8公里,投资3.1亿元完成衡泽热力公司彩屯热源厂扩建工程,新建4台140吨新型节能环保供暖锅炉,拆并、整合供暖燃煤锅炉40台、锅炉房19座;推进清洁供暖,投资1.3亿元实施本钢工业余热暖民工程一期热源、管网建设,新增余热供暖面积180万平方米;投资2.6亿元完成国电投本溪热电厂配套管网工程建设,我市东部城区1200万平方米用户实现热电联产供暖。

(十一)绿色建筑得到积极推广。“十三五”时期,全面开展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工作,市中心医院新建综合病房楼设计获得省住建厅颁发的“一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证书,绿色建筑设计审查的设计项目不断增多,目前居住建筑的绿色建筑占比已经达到45%。

(十二)建筑节能取得新进展。“十三五”时期,全面执行了居住建筑节能率65%和公共建筑节能率50%的设计标准。全省城镇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在设计阶段保持100%,施工阶段达到99%投资8.73亿元,分期实施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程(“暖房子”工程)。至2017年底共实际完成改造房屋3511栋,建筑面积1587万平方米,受益居民达到23万户,实现“暖房子”主城区全覆盖。

(十三)建筑市场机制不断完善。“十三五”时期,“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入,工程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得到扎实推进,审批时限被压缩到90天以内,建筑市场监管、招投标活动监管、装饰装修市场监管、工程造价管理、工程质量监管及施工安全监管均得到强化,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强,严厉打击工程转包、挂靠、违法发包、违法分包和拖欠工程款等行为,市场秩序逐步规范。

(十四)人防事业再上新台阶。“十三五”时期,强化易地建设费收缴,实现人防工程维护管理与开发利用相互促进;投入资金6215万元,建成人防工程1.66万平方米,完善人防体系;投资737万元,建设人防附属设施,提高人防指挥通讯能力;投资818万元,用于溪湖区明山沟人防广场项目主体工程、平山区泉涌人防广场建设项目、人防一中地下停车场项目建设,完善了我市人防工程防护体系建设;开展各类训练18次,组织各类培训10次,人防队伍平时服务、急时支援、战时防空的应急保障能力全面提高;投资1000万元,开展人防宣传活动,推动了军民融合发展;我市城乡警报覆盖率达96%,城区警报统控率到100%,城乡鸣响率达100%。

总体上看,住建领域“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完全能够实现,为“十四五”时期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仍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是城市规划引领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规划权威没有得到充分尊重,还存在突破规划现象;

二是新区、新城建设存在配套设施不完善、房地产库存压力大、部分资产亟待盘活、吸引农村转移人口不足问题;

三是老城区地下管网、道路等基础设施老化严重,早期棚改小区、老旧小区亟待修缮和解决后续问题;

四是城市运行管理机制体制创新不够,社会资本进入不足,智慧化程度需要进一步加强;

五是乡村常住人口规模缩减、建设水平低的问题依然存在,特色乡镇差异化不明显,农村人居环境与城市存在差距;

六是在住房发展中,房地产业对我市经济的拉动作用下降,区域间房地产业发展不均衡;

七是住宅产业现代化水平较低,品质不高,本地企业管理和经营水平与先进地区和企业相比差距较大;

八是在住房保障中,资金筹措遭遇难题,影响工作推进力度,“回迁难”、“确权难”等问题比较突出;

九是城市人居环境改善、物业企业经营水平亟待提升,改造后早期棚改小区、老旧小区物业管护长效机制亟待完善;

十是本地建筑业企业市场竞争力不强,缺少旗舰企业和品牌企业,发展质量不高;

十一是生态立市和绿色发展理念需要不断深化,需贯穿于建设、管理各环节,绿色建筑发展和全社会节能意识需要进一步提高;

十二是住建领域“放管服”改革需要持续深入推进,监管服务功能仍需加强,监管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理顺。

二、“十四五”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东北振兴重要讲话及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为引领、抓手和保障,紧密结合本溪实际,在本溪市委、市政府的有力领导下,继续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工业强市、文旅兴市、生态立市”战略,扎实推进新基建和新型城镇化战略部署,全面提升城乡建设和管理水平,进一步发挥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在改善民生、拉动经济、促进城乡统筹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打造绿色生态宜居文明城市。

(二)发展目标

打造“绿色生态地 宜居文明城”。“十四五”期间,将持续推进“生态立市”战略,发挥好辽宁水塔和辽东生态屏障优势,进一步拉开城市骨架,提升城市品味,打造绿色生态、宜居文明城市。

区域定位: 高新区--生态医药康养基地;太子河新城——政治、文化、教育中心,生态文明宜居典范;老城区——工业遗产展示地,生活秀带慢享城;本钢、溪湖废钢产业园、桥北产业园——绿色钢铁及深加工基地。

(三)工作思路。

紧密结合城市结构、定位和发展方向,积极发挥住建事业改善民生、拉动经济、促进发展三大作用。

一是继续发挥住建事业在改善民生中的重要作用。按照“实事求是、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如期完成”的原则,继续推进住房保障事业,把做好困难群体住房保障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积极推进老旧道路、管网、设施和小区改造,改善城市人居环境,补齐民生领域短板。

二是继续发挥住建事业在拉动经济中的重要作用。稳定房地产投资,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积极消化存量商品住房,发展养老、旅游等多元化地产,优化住房供应结构,积极推进房地产和建筑产业现代化,培养规模和品牌企业,“走出去、引进来”,加快房地产业和建筑业提质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是继续发挥住建事业在促进城乡统筹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积极稳妥推进“新基建”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坚持以规划为引领,以创新为动力,结合区位、产业、环境优势,打造特色乡镇,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加强乡镇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努力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

(四)工作目标。

1.创建城市建设管理高水平示范区

——大力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突出各区域定位,完善太子河新城、高新区、各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推进老城区各类老旧管网改造,新建、维修、改造一批道路桥梁,服务“新基建”,到2025年,全市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4.5平方米,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3平方米,燃气普及率达到95%,集中供热率达到97%,推进建成1处海绵城市社区试点。

——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以沈丹线、本桓线、东边道路为发展轴,进一步缩小城乡生活水平差距,继续吸引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强重点镇和特色镇培育,完善城镇体系结构。统筹推进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维修改造老旧小区2408栋,围绕县城重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商务集聚区,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和社会保障能力。

——稳步提升城市运行管理水平。深入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城市环卫、园林、绿化、市政设施管理,规范市政基础设施挖掘、占用管理,提高应对城市管理工作中突发事件的能力;完善城市管理考评、监督机制,实施城市管理网格数字化,借助公安电子监控系统建立精确、高效、全时段、全方位覆盖的指挥体系,形成长效的城市管理模式。

2.打造生态宜居区域中心城市

——深入推进绿色生活先行区创建。在全社会倡导绿色生活理念,促进城市生态绿色发展,以生活垃圾分类为突破口,依据《本溪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科学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力争在2023年,本溪市绿色生活区创建行动初见成效,到2025年底,全面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绿色生活理念深入人心。

——持续推动城市生态环境改善。继续开展城市双修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实现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消除城中村和老旧城区污水管网空白,污水处理厂实现一级标准排放,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5%以上,对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85%以上,加强执法监督,确保施工扬尘治理“6个100%”。

——全面建设“宜居乡村”。遵循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突出特色、坚持农民主体地位的原则,通过治理农村垃圾、污水、畜禽粪便等污染,提高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改造房、水、路等设施,提升绿化、亮化、生态化等水平,保质保量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到2025年,建成一批“环境整洁、设施完善、生态优良、传承历史、富庶文明”的宜居乡村。

3.促进持续改善和保障民生

——完善优化住房保障体系。继续实施以棚户区改造为主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公租房配给逐步转向以租赁补贴为主,出台《本溪市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实施方案》,扩大租赁补贴保障范围,逐步完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制度。到2025年,全市城镇居民住房保障覆盖面达到23%;力争完成棚改任务6646套。

——稳步推进人防事业进步。完善人防工程的布局和功能配套,到2025年,全市人防工程使用面积增长15万平方米。在全市地下空间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建设的基础上,实现市、县(区)联网运行,提升人防工程建设、使用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建立人防救援力量体系,提高宣传教育覆盖面,加强社区居民防空防灾知识技能宣传培训,促进社区人防常态化建设。

4.推动房地产业和建筑业高质量绿色发展

——保持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要求,做好需求侧管理,着力优化住房供应结构,大力发展商品住房建设,坚持新城开发、老城提升、互相促进、协调发展相结合,到2025年,努力实现我市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2平方米以上,住房供需相对平衡,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发展。

——推动建筑业提档升级。实现建筑业增加值增幅不低于GDP增速目标,提升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全力支持本钢建设公司等重点企业资质升级,到2025年,力争发展特级企业1-2家,一级企业30家,二级企业100家,重点扶持冶金、矿山、公路、水利、电力等50家优势建筑企业。力争在3—5年内获得1—2项国家“鲁班奖”。

——进一步推进建筑节能。到2025年,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在设计阶段达到100%,在竣工验收阶段达到99%以上,加快推进居住建筑75%节能标准。加强对绿色建筑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积极推广使用绿色建材,鼓励绿色建筑的重要工程部位、道路等使用再生建筑材料,到2025年,全市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比重超过70%,力争达到80%。

5.实现改革创新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持续推进机制体制创新。落实“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理念,落实街道社区属地管理职责推动建立完善物业管护长效机制,促进物业管理与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加大引入社会资本力度,深入推进环卫行业市场化改革,完善监管考核机制,采用PPP模式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与社会资本合作,创新融资模式,推动解决城市“停车难”问题。

——深化“放管服”改革。继续深化工程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审批,实现“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两阶段全流程、全覆盖,实现县、区统一步骤、统一标准、统一进度。坚持放管并重、放管结合,加强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监督管理,推进建筑施工安全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完善住建领域制度体系建设。梳理住建领域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通过法定程序,制定房地产领域、建筑施工领域、城市市容市貌管理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与时俱进,适时修改完善部分相关地方法规和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废除部分涉及行政审批的相关规定,全面提高住建领域制度建设水平,提升治理能力。

表1 本溪市住建事业“十四五”发展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十三五”

实际

“十四五”

目标

1

城镇居民住房保障覆盖面

%

21

23

2

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

30.1

>32

3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万人

 

 

4

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

万人

 

 

5

新增人口市民化

万人

 

 

6

城市燃气普及率

%

96.39

95

7

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

%

94.7

97

8

城市污水处理率

%

90

95

9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95.05

100%

10

城市人均道路面积

平方米

13.43

14.5

11

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平方米

11.52

13

12

海绵城市试点

 

1

13

国家园林城

1

1

14

大中型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

%

 

100

15

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

%

 

>98

16

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完结率

%

 

>95

17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和

国家优质工程

 

>1

18

宜居示范乡

 

6

19

宜居示范村

 

40

20

宜居达标村

 

287

21

D级危房

 

 

全部消灭

22

C级危房

 

 

基本消灭

23

不同特色名镇、名村

 

7

24

城镇居住建筑节能率75%设计标准

%

 

100

25

城镇公共建筑节能率65%设计标准执行率

%

 

100

26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

万平方米

 

40

27

绿色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比例

%

 

50%

三、“十四五”重点任务

(一)围绕空间和产业布局,强化城市规划建设管理

一是强调规划引领。合理确定城市各功能区规模和容积率,从源头规划加强控制,防止出现因过度集中产生的交通拥堵和停车难问题。统筹推进地下管网、城市道路系统、城市水系统、园林绿地系统和建筑小区系统建设,规范城市道路等各类设施规划、设计、审批、施工和验收备案。

二是建设交通枢纽推进实施“12345工程”,建设1条城市轻型快速轨道交通,完善城市“2环”道路布局,打通3条城市隧道,建成5座跨太子河桥梁,打造城市北部、东部和主城区4个交通枢纽,拉开城市骨架,优化城市路网结构,改善城市通行条件,提升城市承载力。

表2.“十四五”期间重点路网改造项目计划表

类别

数量

内容

轻轨

1

衔接街沈阳到高新区轨道交通,建设石桥子高新区到主城区轻型轨道交通,利用溪田线改线连接主城区和太子河新城。

城市环线

2

1.外环。连接高新区——溪湖废钢产业园——平山桥北工业园区——南芬思山岭绿色矿山基地——明山区大农湖——牛心台——高台子——高新区。

2.内环。连接滨河北路——解放路——千金路——千金隧道——文化路——玉龙路——牛心台大桥——威宁大街——滨河北路。

隧道

3

千金隧道、溪湖隧道、高峪隧道。

桥梁

5

林家大桥、彩屯桥互通工程,衍水大桥互通工程、孤山大桥、牛心台大桥。

交通枢纽

4

高速北出口交通枢纽、太子河新城交通枢纽、威龙桥和本桓公路立交,火车站北广场交通枢纽。

三是打造秀美山城。沿太子河打造“太子河一河两岸风光带”,建设9座依河傍山城市公园,形成“一线穿九珠”布局,为山城群众提供休闲、观光、娱乐、健体、养生空间。

表3.“十四五”期间太子河“一河两岸”风光带和

城市公园建设计划表

类别

数量

内容

太子河一河两岸风光带

1

依太子河流向,自上游三家子大桥至下游林家大桥,依次建设具有休闲、娱乐、生态涵养功能的公园、绿地、景观和城市慢行系统。

森林和滨河公园

9

牛心台湿地公园、大唐威宁营公园、凤凰山公园、太子丹公园、1905工业博览园、月牙岭公园、高峪山公园、青云山公园、四方台公园。

四是建立完善平台,提升城市精细智慧管理水平。基于现有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对接国家、省级平台,联通县、区平台,实施城市管理网格数字化,借助公安电子监控系统建立精确、高效、全时段、全方位覆盖的指挥体系,继续加强对全市市容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督导,加强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建立市、县(区)两级城市管理目标考评体系。

(二)坚持生态立市战略,推动生态绿色发展

一是坚定不移推进“生态立市”战略,按照国家部委绿色生活创建标准,推动生态立市绿色生活先行区建设,推动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发展循环经济。完善施工污染治理制度体系,强化施工污染排放标准研究从严开展施工污染检查执法工作,确保施工扬尘治理“六个100%”。

二是完善提升城市排水设施,加强城镇污水管网建设,消除城中村和老旧城区污水管网空白,全面加强动态监管,确保全市污水处理厂按要求运行,污水集中处理率达标并实现一级标准排放,对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确保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标。

三是科学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推进城区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密闭体化系建设,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推进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实现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继续深入推进“厕所革命”,新建公厕20座,维修改造公厕40座。

表4.“十四五”期间垃圾和污水、污泥处理项目计划表

序号

名称

投资额度(万元)

基本情况

1

餐厨垃圾处理厂项目

5000

 

2

彩北建筑垃圾排放场征地扩容工程

2151

征地3.35公顷,库容50万立方米,日处理建筑垃圾200吨。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垃圾坝1座、管理用房100平方米、提升泵站100平方米及截洪沟、排水沟、场内道路等配套工程。

3

千金岭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区续建工程

2053

占地面积130亩,库容100万立方米,日处理生活垃圾900吨。主要建设内容:封场2万平方米,修截洪沟1500米,续建铺膜5万平方米。

4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PPP)

46500

占地100亩,日处理规模800-1200吨,配置2套8MW(兆瓦)汽轮发电机组,日上网发电量约22万度。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炉排炉焚烧发电系统、烟气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系统。

5

污泥无害化处置中心建设及污泥填埋场封场工程

15000

新建一座日处理能力为200吨的污泥处理处置中心及总库容为38万立方米的两座污泥填埋场封场。

6

威宁地区污水处理厂工程

14000

新建一座日处理能力为4.5万吨的一级A污水处理厂及15公里污水配套管网。

7

大峪城中村污水管网工程

1500

起点大峪沟村,终点大峪泵站,新铺设7.5公里污水管网。

8

福金沟污水干管工程

2500

 

9

绿地山水城污水管网工程

410

 

 

合计

89114

 

(三)聚力公共设施修改扩增,提升城市宜居水平

一是实施老旧小区维修改造,改造2000年前建成且符合维修改造条件的老旧小区274个,房屋2408栋、居民15.5万户,建筑面积896万平方米。

二是加快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拓展燃气利用领域,市区力争发展天然气取暖面积500万平方米以上、煤改气1000蒸吨;发展管道天然气用户5万户,城市气化率平均达到95%以上。全市城镇居民、公共服务、商业、工业天然气年消费量达到4.5亿立方米以上。推进2座LNG天然气公交车加气站,力争3座CNG、LNG天然气加气站的合理布局与建设。

三是做好居民冬季供暖工作。计划投资2亿元,改造老旧管网230公里。实施本钢热力公司余热综合利用供暖扩能工程,增加供暖能力200万平方米。鼓励国电投本溪分公司辐射范围内燃煤锅炉供暖企业采用热电联产方式供暖。实施衡泽热力彩屯热源厂和转山热源厂联网管线改造,优化热源结构。力争在“十四五”末期,形成国电投本溪热电厂热电联产和本钢工业余热两大热源为中心、其它清洁能源供暖为辅助的供暖新格局。

四是积极推进“新基建”,加强充换电站(桩)等新能源设施建设,开放各类市政设施和公园、广场,优化审批服务流程,服务5G基站建设。

表5.“十四五”期间城市燃气、供热和人居环境提升项目计划表

序号

类别

主要工作内容

1

燃气领域

推进2座LNG天然气公交车加气站的布局与建设,力争3座CNG、LNG天然气加气站

2

供热领域

实施本钢热力公司余热综合利用供暖扩能工程。改造老旧管网230公里。实现彩屯热源厂和转山热源厂联网。

3

老旧小区改造

改造2000年前建成且符合维修改造条件的老旧小区274个,房屋2408栋、居民15.5万户,建筑面积896万平方米。

4

公厕新建、改造

新建公厕20座,维修改造公厕40座。

(四)依托城市发展轴线,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一是继续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放开市区和县城落户限制,推进教育、就业、养老、医疗、住房等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全覆盖,吸引人口落户本溪市区、新区、新城和县城。

二是发展县域经济,以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县城的发展,做大做强地方优势产业,深化城镇化配套政策改革,让进入到县城的农业转移人口与城镇居民享受同等的公共服务。

三是发挥规划工作在城乡建设发展中的引领与服务的作用,加快县城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县城功能,提升县城环境,打造宜居空间,避免孤立发展,加快县、市融合。

四是加强乡镇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国家对我市乡(镇)村基础设施建设在政策、资金上的支持,拓宽融资渠道,采取市场化办法多元化筹资,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努力使农村群众享受等同于市民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

五是加强重点镇和特色镇建设。充分挖掘自然和文化资源,结合区位优势、产业特色和民族特色,培育一批历史文化型、生态旅游型、商贸物流型、产业特色型、交通枢纽型等特色镇。深化“互联网+特色村镇”,打通特色村镇打造的最后一公里,全方位带动村镇建设快速发展。

表6. “十四五”期间重点镇、宜居示范乡镇和特色镇名录

类别

个数

所在县区

名称

国家级

重点镇

4

本溪满族自治县

草河口镇、田师傅镇

桓仁满族自治县

二棚甸子镇、华来镇

省级宜居示范乡镇

6

本溪满族自治县

东营坊乡、高官镇、草河口镇

桓仁满族自治县

八里甸子镇、雅河乡、华来镇

特色镇

7

本溪满族自治县

本溪县草河掌镇(温泉康养小镇)、思山岭(辽砚小镇)、温泉寺(温泉小镇),东营房(枫叶小镇)

桓仁满族自治县

仁县北甸子乡(黄金冰谷小镇)、向阳乡 (枫旅小镇)

溪湖区

东风湖(滑雪小镇)

(五)突出环境整治和特色指引,推进宜居乡村建设

一是提高宜居乡村的规划设计水平,开展特色乡村保护与发展专题研究,对重点村庄要加强风貌指引、设计,以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为底线,以村庄环境整治为重点,结合实际,打造具有历史文化、风景旅游、休闲度假、农业观光、温泉疗养、沟域经济等特点的特色乡村。

二是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继续对居住在房屋危险等级为C级和D级的新增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危房改造,对只有一套住房并经鉴定不能满足当地抗震设防目标要求的农户,列入抗震改造计划,确保其住房安全有保障,完成国家下达的改造任务。

三是继续开展农村垃圾、污水、畜禽粪便等污染治理,加大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力度,改造排水、道路、照明等基础设施,提升绿化、亮化、生态化水平,全面建设“环境整洁、设施完善、生态优良、传承历史、富庶文明”的宜居乡村。

四是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提质扩面。加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力度,培养人民群众垃圾分类习惯,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提高分类质量,逐步形成“农民参与、政府投入、市场运作、分类回收”的高质量垃圾分类模式。加快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建设。

五是建设或配置村庄垃圾收集房(点、站),配置收集车辆,建设乡镇中转站,提高垃圾转运能力,补齐终端处置设施短板,不断提高无害处理水平。优化收运处置设施布局。

六是加大农村生活垃圾省、市、县各级政府财政投入,争取各方面资金参与处置体系建设,有效保障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常态化运行。对采取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本溪、桓仁两县,完善督考方案,加大对企业的督导力度,保证第三方服务的常态化。

七是健全运行管护制度。制定收运处置设施管护标准,明确各环节管护责任主体,建立农民群众普遍参与的管护效果评价机制。通过村规民约等形式明确村民责任,引导和规范村民正确投放生活垃圾,自觉爱护有关设施设备,自觉参与维护村庄公共环境。

优化住房保障体系,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一是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政府财政能力,坚持“实事求是、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如期完成”的原则,科学合理制定改造计划,加快组织实施,确保棚户区改造任务完成。

二是棚户区改造探索“分散化、货币化、市场化”安置模式。打通棚改回迁房与待售商品房的通道,积极推广“市场化解决安置房源、政府组织团购、开发企业让利、动迁居民购买”创新型货币化安置。

三是提升保障性住房居住环境水平。进一步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增加绿地和公共开放空间,创造安全、卫生、方便、舒适和优美的居住生活环境。建立完善保障性安居工程小区物业管护长效机制。

四是加大租金补贴发放力度。公租房实物配给逐步转向以发放租赁补贴为主,将符合条件的新就业大学生、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和青年医生、青年教师等新市民,环卫工人、公交司机等特殊行业住房困难的职工,以及近年出台的文件中规定优先保障的优抚对象、孤老病残等各类特殊困难群体纳入租赁补贴保障范围。

五是全面增强管理水平。加强困难群体的信息共享,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分配入住和准入退出工作,积极创新融资机制和运营模式,积极争取中央、省各类补助资金,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的作用。

7.“十四五”时期棚户区改造计划表

年份

计划数(套)

项目情况

2021

4405

凤阳街、大南沟小南沟、竖井地块、石桥子老城区、大柳峪棚改等14个项目

2022

1100

迎春街、大峪社区东沟九组、河东二电地块等6个项目

2023

659

民强街、峪东社区樱桃沟、彩北地块3个项目

2024

200

卧龙7组1个项目

2025

282

舒心家园、卧龙8组2个项目

总计

6646

26个项目

8.“十四五”时期公租房租赁补贴工作时间表

2021年,全面推行公租房租赁补贴制度,力争审核发放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租赁补贴1500户,投入资金500万元。

2022年,我市公租房保障模式由实物配租与租赁补贴相结合的方式,逐步转向以租赁补贴为主,做到租赁补贴应保尽保。

2023年,公租房全面实现货币化补贴。

(七)围绕服务民生和军民融合,推进人防事业进步

一是围绕服务民生、便民利民的目标,衔接各相关的专项规划,推进人防工程与周边地下管廊、地下空间的连通,将人防建设与提高地面建筑物抗震抗毁能力,缓解地面交通拥堵,解决停车难等结合起来,最大程度地发挥人防工程的社会效益。

二是加大老旧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在我市太子河新城配套建设人民防空疏散设施,形成地上地下相配套、专用与兼用相结合的区域防护格局,选址和力争完成集人防训练基地和人防基本指挥所于一体的人防综合训练场地建设项目。

三是推进信息技术产业与人防建设融合,充分利用5G技术,保证人防工程内外的安全防护信息畅通和与有关指挥场所信息系统对接,全市地下空间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市、县(区)联网运行,全市(含两县)防空警报控制接入全省防空警报统控系统,搭建人防辅助决策系统平台

四是强化国防动员工作。重新修订《本溪市防空袭预案》,完善重点经济目标防护、战时应急防护和平时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完善人防战备值班制度,完善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使用、管理等相关配套政策文件和技术标准规范。建立人防救援力量体系,健全人防专业队伍训练机制。

五是加强人防宣传教育。充实、完善民防教学课件教具、宣传教育片、宣传图板等民防宣传基础资料;进一步巩固学校民防师资队伍,建设人防宣传教育基地(展馆),会同教育主管部门,筹建初级中学“三防教育”教室,探索高等院校开展人防教育,加强社区居民防空防灾知识技能宣传培训。

(八)加强分析监管调控,保持房地产业稳健发展

一是加强住房市场运行监测分析。加快以大数据为基础的房地产监测数据联网采集系统建设,实现房地产监测数据全覆盖,为分析研判我市房地产形势和开展有效调控提供技术支撑和参考。

二是完善和优化住房供应结构。依据住房现状调查、需求预测及在建、在售住房规模等,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人口等约束条件,统筹安排住房的建设总量、供应结构、空间布局和开发进度,合理确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供应比例。

三是强化规划引领,合理调整教育、医疗等资源布局,合理调整土地供应规模,稳定房地产投资;完善新区、新城配套基础设施,提升既有商品住宅品质,促进去化库存;利用省厅“项目超市”,推进不良资产盘活,彻底消灭“回迁难”等问题。

四是加大引入外埠优秀开发企业力度,加大支持和服务力度,提升城市住宅品质,带动本地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提升和产品品质提升,结合城市定位鼓励发展教育、旅游、康养地产,优化产品结构。

五是全面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对商品房和二手房交易资金进行监管,加强房地产市场乱象整治,严肃查处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通过警示、约谈、暂停网签、行政处罚等措施,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七是培育住房租赁市场。鼓励成立经营住房租赁的机构,建立住房租赁信息服务平台,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其持有的房源向社会出租。推进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支持从租赁市场筹集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实行市场租金、分档补贴。

表9.“十四五”期间房地产投资计划表

年份

投资额(亿元)

开发面积(万平方米)

相关情况说明

2021

41

94

商住地产85万平方米;养老、旅游地产8万平方米;商业综合体1万平方米。

2022

69

127

商住地产120万平方米;养老、旅游地产7万平方米。

2023

38

87

商住地产80万平方米;养老、旅游地产7万平方米。

2024

37

102

适时调控

2025

73

164

适时调控

合计

258

574

 

(九)强化培训引导扶持,推动建筑业和相关产业升级

一是引进和培育高层次建筑业人才。加强建筑业人才培养,多渠道、多层次、多方式培养和引进人才,造就一大批高级管理人才和施工技术人才。同时,制定相关的优惠政策,加大建筑业各类人才的引进力度。

二是推动建筑行业提档升级。出台《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扶持50家优势建筑企业,加快完善企业内部运营机制,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扩大经营规模,提升综合实力,全力支持本钢建设公司等重点企业资质升级,培育一批高素质的劳务分包企业,实现劳务分包企业所占比例增长50%。

三是探索推进国有企业战略性优化重组工作,实行“强强联合、强弱兼并、弱弱重组”。对国有建筑企业,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通过国有产权出售、股份制改造、股权转让等多种形式,实现建筑企业改制创新,形成一批资金雄厚、人才密集、技术先进的大型企业集团,带动产业发展。

四是鼓励建筑企业创优争先,积极鼓励并支持我市建筑企业到外省市抢占市场,鼓励具备条件建筑企业在发展地设立分支机构,进一步扩大外埠市场占有份额。对我市建筑业企业在外埠承接建设项目且企业所得税回注册地缴纳的,给予相应奖励。

五是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重点推广整体楼梯和叠合楼板,大力推广全装修住宅,逐步提高成品住宅供应比例。推行一体化设计、一体化施工的工业化装修方式。围绕建筑产业现代化,积极发展设备制造、物流、绿色建材、建筑机械、可再生能源等相关产业,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产品和重点企业。形成一批以优势企业为核心、贯通上下游产业链的产业集群和产业联盟。

六是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和加大节能降耗力度。加强对绿色建筑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制定、公布并及时更新绿色建筑推广使用、限制使用、禁止使用目录和淘汰技术与产品目录。积极推广使用绿色建材鼓励绿色建筑的重要工程部位、道路等使用再生建筑材料。

(十)深化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推动可持续发展

一是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据省市统一部署推进城市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继续推进环卫行业市场化改革。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实现“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全流程网上审批。对“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阶段的所有事项(包括行政审批等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其他类型事项)进行优化,实现审批流程再造,提升审批效率,缩减审批时限。坚持放管并重、放管结合,组织县、区住建部门统一步骤、统一标准、统一进度明确权力清单,修订完善审批事项的审批时限、审批流程。

二是推进深化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落实中发37号文件,密切跟踪国家政策,积极包装项目,争取国家住房和建设领域各类政策和资金支持。继续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在城市燃气、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公共建筑节能、生态环境治理等城市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推广应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积极申请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支持棚户区改造等非经营性项目建设。加强与政策性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完善市政公用产品和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政府补贴机制和监管机制。

三是转变政府监管方式,健全建筑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大力开展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标准化建设,实行不同强度的差别化监管,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严格落实建设工程质量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加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制订出台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完善建筑企业和专业技术人员信用档案建设,实行信用信息公布制度。推进工程风险管理制度,建立工程担保制度,推进工程质量保险制度,改革建筑市场运行机制,加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作,培育和发展专业的工程担保公司,运用经济手段维护市场秩序,增强防范和化解工程风险的能力。

四是推进建筑施工安全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运行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完善施工安全监督相关制度及措施,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实行市、县(区)安全监督工作的层级监管。强化建设单位安全生产首要责任、施工单位主要责任,健全安全生产全过程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落实安全生产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突出全面细致排查、整改措施落实、档案记录可查,注重治理实效;严格安全生产监督执法,严厉查处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推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险制度,力争实现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投保全覆盖。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五是开展住建领域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对需要废止、修改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加强行业立法,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制定《本溪市商品房和存量房交易资金管理办法》、《本溪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使用办法》,修改《本溪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办办法》,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的修改进程,适时按照法定程序修改《本溪市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管理规定》、《本溪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本溪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维护与使用管理办法》以及人防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等相关配套的规范性文件。

六是落实“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理念,落实街道社区属地管理职责推动建立物业管护长效机制。加快推进物业服务向提供主动式增值服务模式转变,推进物业服务企业向服务创新型转变,着力构建现代物业服务体系,进一步扩大物业管理覆盖面,促进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的协调发展。积极建立业主大会与社区居委会的良性互动关系,促进物业管理与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七是创新治理模式和经营模式,创新融资举措,系统推进解决城市“停车难”问题。因地制宜,逐步健全完善停车管理制度,合理调控临时停车需求,设定停车收费管理标准,实施差异化停车收费政策,规范停车管理。建立完善停车设施建设运营机制,优化停车设施(场、库、位)供给结构,盘活现有停车资源,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设施向社会开放科学规划、选址,有序推进路外公共停车设施建设,规范施划路内停车泊位,盘活一批闲置停车泊位,共享一批现有停车泊位,挖潜一批停车泊位,优化医院、学校、商圈等区域停车组织。创新停车共治模式,多部门联合,引入社会资本,开辟新融资渠道、汇聚停车资源信息,提升停车治理智能化水平,鼓励市民绿色交通出行方式,破解重点区域停车难题。

表10.“十四五”期间深化改革和创新体制机制事项表

序号

类别

内容

1

体制机制改革

工程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

2

体制机制改革

环卫行业市场化改革

3

体制机制改革

城市综合执法体制改革

4

体制机制改革

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

5

体制机制完善

健全建筑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

6

体制机制完善

完善建筑施工安全治理体系

表11.“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地方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计划表

序号

类别

内容

1

制定

《本溪市商品房和存量房交易资金管理办法》、

2

制定

《本溪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使用办法》

3

修改

《本溪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办办法》

4

修改

《本溪市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管理规定》

5

修改

《本溪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

6

修改

《本溪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维护与使用管理办法》

7

修改

人防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等相关配套的规范性文件